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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龙鱼抽检合格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11:54 时代商报

  本报讯 时代商报记者 王丹 日前,大家关注的“金龙鱼事件”有了新说法。根据卫生部的抽检通报,35个省市的权威机构对市场上销售的金龙鱼相关产品检测结果显示,金龙鱼食用油符合国家标准,其检测产品全部合格。沈阳市场上销售的“金龙鱼”也在安全范围之内。

  沈阳市民忧心忡忡

  去年12月27日,有媒体报道了卫生部关于2004年度食用植物油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其中辽宁省营口渤海油脂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900毫升“金龙鱼”大豆色拉油和“福临门”等品牌的被抽检批次产品的植物油酸价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看到消息后,本报记者立刻到沈阳各大超市走访,未发现问题油,但很多沈阳市民还是有些担心。

  营口厂家要求复检

  东北三省市场销售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全部由营口渤海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其公司经理黄群山表示,这次抽检的问题出现在吉林省辽源市的银衫超市,抽检的“金龙鱼”色拉油为900毫升包装,酸价为0.5,超出国家标准(0.3)。被抽检的产品是营口渤海油脂有限公司去年4月24日生产的,抽检单位是辽源市卫生防疫站。营口生产厂家要求对产品进行复检。黄经理表示,酸价超标是指产品氧化,这次指标问题不能代表产品质量,如果出厂后的产品储存不好,都会影响产品变化。

  问题可能出在经营环节

  日前,卫生部再次就植物油卫生监督抽检情况发出通告。通告说,本次抽检发现的酸价超标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福临门”大豆色拉油和“金象”大豆色拉油,是吉林省四平市和辽源市的一些零售经营单位经销的特定批次的产品。本次国家抽检还同时在全国对其他6个批次“金龙鱼”大豆色拉油、4个批次“福临门”纯正大豆色拉油和3个批次“金象”大豆色拉油进行了抽检,各项抽检指标均为合格。因此,不能排除部分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经营环节操作不当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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