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业绩考核办法给国企老总戴紧箍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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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07:1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讯 (记者 彭冰) “国企老总业绩考核不理想,将不再对其进行任命、续聘。”记者从刚成立不久的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新近出台的《吉林省省直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为省内41家国企掌门人戴上了紧箍咒。 该办法规定,对国企老总的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企老总的工资按照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分为5个级别。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
对实现“不欠国家税金、不欠社会保险金、不欠企业折旧、不欠职工工资、不亏损”的企业,如其经营者任期考核结果为A级和B级,给予负责人相应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