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箱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获得批准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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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9:45 证券时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三届二次董事会于2005年7月1日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公司于2005年10月8日取得了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核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
特此公告。 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