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试点央企董事会 李荣融称中国股市将更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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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8:41 证券时报 | |||||||||
宝钢五位外部董事到位,央企董事会试点正式启航 本报讯(记者 李扬 黄婷)昨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会议。随着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向宝钢5位外部董事颁发聘书,宝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成为中央企业中第一家外部董事全部到位且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我国中央企业中第一家规范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开始正式运作,这标志着中央企业建立和完善董事会迈出了新的步伐。
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李荣融强调,选择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试点,是因为宝钢是我国大型国企中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之一,有条件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其作为完善董事会的试点,既有利于促进宝钢持久发展,又能为中央企业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选择宝钢集团试点是给中国股市一个信号,预示着中国股市将踏上更加规范的道路。 “这是国资委成立以来最大的新闻,意义非同一般。”李荣融这样评价,“以前国有企业改革多数是方法上的改进,这次是从体制、制度上的改革。” 李荣融说,国务院国资委早在去年就提出在中央企业开展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工作,并选择了宝钢集团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作为试点。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外部董事将陆续到位,试点企业将逐步扩大。 李荣融指出,国有大企业的改革方向是股份制,选择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董事会试点,主要是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来加快推进股份制等各项改革;同时,也是从中央企业的实际出发,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规范行使中央企业对其控股上市公司的股东权利,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促进上市公司做强做大。 李荣融认为,董事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发挥着重要作用。他表示,国务院国资委将维护董事会依法享有各项职权,并根据有关规定,把出资人部分职权授予规范的董事会行使。 李荣融还指出,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可以避免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实现决策权与执行权分开,从而保障董事会集体决策。他还说,非外部董事也有自身的优势,外部董事与非外部董事要忠于职守,相互配合,为充分发挥董事会作用共同努力。 李荣融强调,国资委的目标是在2007年到2008年基本完成国企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当大部分国有企业完善了董事会建设之后,国资委对于国有经济的布局和调整将进入更实质性的调整,相信在今后,调整所取得的效果会更加良好。 据悉,宝钢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董事长谢企华,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国胜,董事、总经理徐乐江,职工董事、工会主席汪金德;5位外部董事:冯国经(香港),李庆言(新加坡)和吴耀文、杨贤足、夏大慰。 除宝钢外,另10家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试点企业是: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中国诚通控股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国旅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