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继续清理钢铁电解铝等投资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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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08:1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新华社记者 冯晓芳 刘铮 发自北京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钢铁、电解铝、水泥投资项目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善后工作加以布置。 具体措施包括:钢铁行业,已经国务院和发展改革委、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
电解铝行业,不符合铝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准入条件和未经国家审批的电解铝和氧化铝项目,要坚决停止建设;对有淘汰本地区自焙槽或小预焙槽落后能力的违规在建项目,在落实氧化铝原料和电力供应的前提下,结合本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由省级投资管理部门从严把关,按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报批。 《国际金融报》 (2004年08月26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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