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航乘客获赔可能高于票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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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8:55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刘洋) 6月25日民航总局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7月5日深圳航空公司在国内率先推出飞机延误补偿标准。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国航和东航,他们称正在紧锣密鼓地制订自己的补偿标准,并表示将最大限度地让利消费者。 国航:补偿乘客兑换券、代金券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国航的赔偿标准正由运行质量管理部加紧制订,相关条款会按照民航总局的指导意见执行。 此前国航一位高管也曾表示,国航正在制订自己的指导意见。其核心内容包括对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进行经济补偿,延误超过4小时的旅客可以获得里程兑换券、国航代金券(购买国航机票专用)等补偿。他说,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国航对于旅客的补偿一直在做,每年用于这方面的资金高达上千万元。 东航:乘客可能获得高于票额的赔偿金 东航一位负责票务的经理表示,赔偿是航空公司对旅客的承诺。他表示,东航尚未出台赔偿标准,等赔偿标准出台后,购买低价折扣票的乘客有望获得比票价还高的赔偿金。这样做,对航空公司也是一个敦促,因为只有和经济挂钩,才能促进航空公司减少航班延误率。 专家:延误原因界定难 对于深圳航空率先推出赔偿标准,各大航空公司不约而同用了“船小好掉头”来评价。绝大多数航空公司尚未推出具体的补偿标准,业内人士解释一个重要原因是航班延误成因错综复杂,很难界定。 -链接 航班延误判定民航机票标明的时间是飞机关闭舱门的时间,不是飞机起飞时间,在《班期时刻表》上准确的表述为“离站时间”。飞机从关闭舱门、启动发动机,到离开停机位、滑行到跑道,还需要一定时间。一般机场规定为15分钟以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型机场规定为20分钟或25分钟以内。专家认为飞机在机票标明的时间关闭舱门,并在15分钟、20分钟或25分钟内起飞,属于正常航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