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称航班延误原因难辨影响补偿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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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 07:43 北京晨报 | ||||||||||
6月25日,民航总局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之后,昨天首个误机补偿标准由深圳航空公司推出。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各航空公司尚未出台赔偿细则。 延误原因很难界定 提到对深航敢为天下先的做法时,各航空公司不约而同用了“船小好掉头”来评价
一个例子可以说明问题:某个航班发生延误,共延误了4个小时,其中前两个小时因为天气原因,第三个小时因为流量控制(空管原因),第四个小时为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对于旅客来讲,延误原因对其来说是“一头雾水”,而航空公司也是大呼冤枉。如果进行经济补偿,航空公司按1个小时算,还是按照4个小时算? 民航飞行学院的专家告诉记者,由于航空公司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主要有3种情况,即航班计划、机务工程、地面运输3个原因。对于一起普通的航班延误,界定起来也很复杂。如一班飞机执行北京-上海-北京-广州的飞行任务。因为上海地区的天气原因造成了第一个始发航班发生延误,导致了后面一连串的航班发生延误。当这架飞机返回北京后执行飞广州的任务时,延误的原因定为飞机调配原因,但这一原因的直接原因又是发生在上海的天气影响。在确定北京-广州航班的延误原因并追究有关责任时,就变得非常复杂。 补偿标准正在制定 东航一位负责票务的主管经理表示,首先,赔偿是航空公司对旅客的承诺。发生航班延误由航空公司制定赔偿标准,表面上看是航空公司在赔钱做服务。他表示,东航目前尚未出台赔偿标准,但一旦标准出台后,购买低价折扣票的乘客有望获得比票价还高的赔偿金。这样的做法,从客户服务角度,对航空公司是一个敦促,因为只有结合经济挂钩,才能促进航空公司减少航班延误率。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国航的赔偿标准正在由运行质量管理部紧锣密鼓地制定,相关条款会按照民航总局的《关于航班延误补偿的指导意见》执行。 此前,国航副总裁杨丽华曾表示,根据民航总局下发的《关于航班延误补偿的指导意见》,国航正在制订自己的补偿标准。其中的核心内容包括了对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进行经济补偿,延误在4个小时之后的旅客可以获得包括里程兑换券、国航代金券(购买国航机票专用)等补偿。杨丽华表示,对于因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作为一家拥有许多国际航线的航空公司,国航对于旅客的补偿实际上一直在持续,每年用于这方面的资金高达上千万元。 如何判断航班延误? 专家介绍说,民航机票标明的时间,是飞机关闭舱门的时间,不是飞机起飞时间。他解释说,机票标明的时间与航空公司《班期时刻表》公布的时间是一样的,而这个时间在《班期时刻表》上准确的表述为“离站时间”,并有明确解释:“离站时间均为飞机关闭舱门时间。”这位专家指出,飞机关闭舱门后,启动发动机,离开停机位,滑行到跑道,还需要一定时间。一般机场规定为15分钟以内,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型机场为20分钟或25分钟以内。 专家总结说,飞机在机票标明的时间关闭舱门,并在15分钟、20分钟或25分钟内起飞,属于正常起飞航班。 晨报记者 刘葳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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