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Ⅱ标准昨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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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7:3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昨天起,我国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阶段限值(简称国Ⅱ标准)。昨天,国家环保总局宣布,欧Ⅰ标准的轻型汽车生产、进口在我国已经停止。 据介绍,从7月1日起,我国所有新定型轻型车必须符合欧Ⅱ排放标准,欧Ⅰ标准轻型车将停止申报和核准。而已通过核准的,各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在2005年6月30日前的一年的
欧Ⅰ排放标准的车将暂时不受限制,仍可上路。据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张力军表示,目前在用中的欧Ⅰ车国家并不会强制报废,不过国家将通过增加汽车尾气检验频次等方式,加快高排放车辆的更新淘汰。据介绍,截至目前,绝大部分轻型车生产企业已开始生产或具备了生产符合“国Ⅱ标准”的能力。一汽、二汽、广州等大型汽车厂商生产的汽车都已经是欧Ⅱ车了。 今年7月实施欧Ⅱ标准后,我国还计划在2008年实施更为严格、相当于欧Ⅲ的机动车排放标准。 黄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