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产经动态 > 行业专题--汽车业 > 正文
 
国家环保总局:公众尽早停买“国Ⅰ”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7:26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7月1日电 (记者 刘世昕) 从今天起,我国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阶段限值(简称“国Ⅱ”标准),并停止对达到“国Ⅰ”标准的轻型车的申报和核准。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汪纪戎今天提醒说,公众应及早停止购买“国Ⅰ”标准的机动车。

  已通过核准定型达到“国Ⅰ”标准的轻型车,各个机动车生产企业应在2005年6月3
进入伊妹儿的网络豪宅 新浪点点通个性smsDIY
海纳百川 候车亭媒体 哪里可以免费发短信?
0日前的过渡期内合理安排制造、进口计划,确保2005年6月30日前停止制造、进口该类车。自2005年7月1日起,我国将停止达到“国Ⅰ”标准轻型车的销售和注册登记。

  “国Ⅱ”标准是国家环保总局于2001年4月10日批准颁布的,明确规定了将于2004年7月1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该标准的提前公布,为生产企业的实施准备创造了很好的条件,截至目前,经国家环保总局核准的符合“国Ⅱ”标准的车型已达8953个。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环保总局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3年审计报告
行政许可法7月实施
盖茨第9次访华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我国禁产焦油超标香烟
土耳其人质遭绑架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不良信息举报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