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达到“国Ⅲ”标准车型继续实施减税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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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02日 07:2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7月1日电 (记者 刘世昕) 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今天透露说,国务院已经批准对提前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车型继续实施减税政策。 据介绍,为提高环保治理水平,促进机动车生产企业的技术进步,2000年起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提前达到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新生产小汽车减征30%消费税。截至2003年12月底,共有43家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的1034个车型通过了生产一致性审查。
据悉,国务院已经批准对提前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车型继续实施减税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对此项政策的实施内容做出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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