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广告审批内容将从7月1日起上网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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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 09:03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魏铭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04年7月1日起,将全国所有审查批准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通过政府网站(www.sfda.gov.cn)向社会公布。 有关负责人昨天说,近年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违法违规发布问题十分突出,给人民群众的用药选择造成了严重误导,国家食药监管局此举就是希望为消费者提供识别医药广告宣传内容真实性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并充分调动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大对违法发布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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