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终拿到火化证 邯郸一民企获准经营殡葬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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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4月13日 07:18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石家庄4月12日电 (记者 许海涛 《中华工商时报》记者 梁文君) 今天,民营企业邯郸天渡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在国家民政部的干预下,正式拿到了火化证。进入殡葬行业3年后,该公司终于获得了与国有殡仪馆一样的待遇。 据介绍,邯郸天渡进入殡葬行业的3年,也是被民政部门反复论证的3年,该公司曾先后引发了国家、省、市、县民政部门的不同声音。最近,民政部给出的定论是:这个项目
引起争论的邯郸天渡是邯郸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1998年,邯郸天渡与海南一家公司合作,筹建“邯郸县福寿园殡仪馆”。2003年3月1日,邯郸县体改办批复“邯郸县福寿园”改制为“邯郸县天渡殡仪服务有限公司”。2003年6月工程竣工,同年12月开业。 然而该项目受到了邯郸县民政局上级主管部门邯郸市民政局和河北省民政厅的强烈质疑,两部门曾数次对该项目“叫停”。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邯郸天渡是殡仪馆还是公墓。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申义辉回忆说,福寿园(邯郸天渡)原报批项目除了建火葬厂等殡仪设施外,主要是建一座可容纳近4万个骨灰存放点的塔陵,这个数字远远超过了邯郸县需求,已具有经营公墓性质。根据国务院1997年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建设公墓须报省一级民政部门审批,而邯郸天渡仅由邯郸县政府审批就动工兴建是不行的。此外,为了打击公墓非法传销活动,1998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的意见,该意见规定:未经省级民政部门批准或虽经批准但从事违法营销活动(出售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单位应列入清理整顿范围。据此,河北省民政厅在2001年8月发出通知,要求邯郸天渡停建。此后,省、市民政局多次督促邯郸县民政局处理此事。 但邯郸天渡并没有停止建设。在邯郸县政府支持下,邯郸天渡报请邯郸市计委更改立项,塔陵骨灰存放格位缩小到4000个左右。 邯郸天渡建成后,向省、市民政部门申领火化证和骨灰寄存证时仍遭拒绝。民政部门认为,殡仪馆、火葬场等殡葬事业单位肩负着政府推行殡葬改革的职能,《殡葬管理条例》没有明确民营资本可以介入,因此只能由政府出资筹建。 民营企业进入殡葬行业引发的争论引起了学者的注意。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应松年和该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远之就邯郸天渡一事出具法律意见书,指出该项目未按公墓或经营性公墓设计、施工或呈报,不属于公墓或经营性公墓。项目中的骨灰存放格位属于配套设施,为临时(5年)寄存性质,2003年6月刚刚建成,既未出售也未出租。因此,该项目不是《河北省殡葬管理办法》(修正)所指的经营性公墓;也不属于国办发(1998)25号文件的清理整顿范围。 民政部也派员到邯郸市调查天渡事件。民政部认为,党的十六大确定民营经济可以进入公益事业,只要法律不禁止就可以进入,这是全国的大环境。邯郸天渡不是公墓,是殡仪馆。 民政部的定论平息了省市县三地民政部门的不同声音。邯郸市民政局副局长宋文玉说,市民政局将把邯郸天渡纳入殡葬行业进行管理,与其他殡仪馆同等对待。 河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副处长申义辉说,殡葬行业是特殊行业,拿到合法身份的邯郸天渡必须向民政部门承诺不能搞经营性公墓。申义辉认为,邯郸天渡是一家民营企业,其他殡仪馆都是国有事业单位。随着民营资本进入殡葬行业,民政部门将遇到新的挑战。 此间专家认为,邯郸天渡身份的被确认,表明民政部将加快全国殡葬业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它将从制度上解决民间资本进入公用事业的问题。但是对于殡葬业如何进行市场化改革、民政部门所属的殡仪馆要不要改变官商身份等问题,民政部门应尽快拿出新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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