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禁地终于开放 中国人保年内开办人身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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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24日 17:22 新浪财经 | ||
近日,中国保险市场又起波澜,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我国财产保险公司不能涉足意外险和健康险的法律障碍已被突破,健康险和意外险这一原被寿险公司专营的市场终于向财险公司开放。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获悉,该公司计划于年内陆续推出三批意外险产品,稳步进入人身险市场。 然而,从《保险法》修正案通过到现在已经过去了近5个月时间。在此之前,国内财产 据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计划在2003年内分三批推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以意外险为突破口,昂首挺进人身险市场。目前,第一批意外险产品6个险种已投放市场,主要是大众化的基础产品,与市场同类产品相比增加了烧伤责任,风险保障更加全面。第二批产品将在近日推出,主要是体现多样化选择的产品,包括针对特定人群的出境人员、驾驶人员、执法人员、住宿旅客、游客保险以及目前市场上颇受欢迎的交通类保险。据了解,人保推出的交通类保险险种更多样,包括航空旅客保险、乘客保险和交通工具保险等;期限更灵活,包括短、中、长期产品;保障更全面,有的险种增加了烧伤责任和医疗费用,还可附带财产保险。人保的第三批产品也计划在近期推出,这批产品属于高端产品,具有差异化的特色,有些险种是人保独家设计和开发的新型保险产品,包括针对危险人群的产品,带有全球24小时救援服务的旅游产品以及综合型的家庭产品等。中国人保意外险产品的开发体现了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与国际市场充分接轨,相信不久的将来,人保的客户将享受到更具特色、更加人性化的保险服务。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有近五十年经营人身险业务的经验,本次是重新进入该领域。在1949年成立之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始经营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在内的人身险业务。1996年,由于实行产险和寿险的分业经营,在当时的保险法规限制下,作为财产险公司的中国人保暂停了人身险业务,退出人身险市场。本次重回人身险市场,中国人保准备充分,产品开发能力强大。2002年5月22日,国务院原则通过保险法修正案(草案)后,人保公司就迅速启动应对机制,从2002年6月开始进行意外险和健康险的市场调研,决定以意外险为突破口,集中全国业务骨干进行产品开发。2003年1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中国人保成为第一家获准经营意外伤害保险的财产保险公司,并立即面向全国市场推出了意外伤害险产品。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作为占据国内产险七成市场份额的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人身险业务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首先,中国人保作为财险公司,可以在产品中组合其他保障,如财产损失风险保障或责任风险保障等,这是寿险公司无法比拟的优势。人身险、财产险、责任险的组合型产品将使客户享受到更低的投保成本,更简便的投保方式和更全面的保险保障。另外,中国人保凭借其遍布全国的网络优势,不断发展的个人代理营销队伍,e-picc的电子商务平台和银行保险等销售渠道,以及刚刚获得ISO9001:2000标准国际国内双认证“95518专线服务”,提高了保险产品的附加值,能够为客户提供深层次特色服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据了解,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范畴,但由于在产品性质和核算方式等方面与财险类似,在很多国家只允许非寿险公司专营,在有些国家则允许寿险和非寿险两类公司同时经营,所以被称为“第三领域”。在我国,为扶持薄弱的寿险产业发展,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规定由寿险公司专营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近年来,尤其在我国加入WTO之后,为应对国外保险公司的强力冲击,我国保险市场上关于打破寿险公司专营,对产险公司开放“第三领域”的呼声日渐高涨。本次保险法的修改是本着“对外开放先要对内开放”的原则,在尊重国际惯例基础上进行的修改,更好地适应了公平竞争的要求,为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长远发展注入了一股强劲的动力。 在重新进入人身保险市场之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的指导思想,以意外险为先导,稳步推动健康险,抓住机遇、积极推进、精心筹备、稳步实施,形成后发优势,在全面开拓人身险市场的同时,实现“人民保险造福于民”的宗旨,凭借优良的信誉、优秀的人才、优异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全力打造民族保险业的金字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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