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19日电(记者景延)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和中国平安、中国太平洋财产、华安财产三家保险公司所属的福州分公司日前签署了保险自律公约,从群众最不满意的机动车保险市场入手,建立完善的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共同抵制机动车保险市场不正当竞争,维护保险市场纯洁性。
该公约共有18条,对竞标行为的费率标准、保险代理手续费和佣金费支付标准、违约
公司的处罚作了规定。其主要内容有:各保险公司开展车险业务要以服务承诺作为竞标的主要手段,不得采取恶性降费、高额返还、馈赠实物、报销费用等形式进行恶性竞争;建立违约处罚保证金专户存储,该保证金由签约公司按比例交纳,遇有处罚支出,违约公司应立即补足等。
据悉,机动车保险是中国财产保险中份额较大的险种。长期以来,各财产保险公司为了争夺该市场,采取各种不正当竞争,如擅自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采取高额折扣、回扣等方式,扰乱了保险市场正常秩序,引起群众不满。为此,国家保监会曾对全国机动车保险市场开展过大检查,但这些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福建保险公司开展自律行动,表明福建保险界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秩序的决心。
为了保证自律行为实施。福建车险工作委员会将定期对各签约公司“公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台,对举报事实属实者给予1千元至1万元的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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