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医院压力,避免医患矛盾,江苏千余医院投保10亿元
据《新华日报》报道,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后,医院纷纷选择投保来转移风险。据统计,截至9月底,江苏省约有1500多家各类医院投保医疗责任事故险,投保总额10亿元。
据一家首次投保医疗责任险的大医院介绍,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医院面对可能出现的医疗事故责任更加重大,特别是进入司法程序后,医疗事故的举证由医方承担,医院的压力更大了。投保医疗事故责任险后,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减轻了医院的压力。由于医疗事故通常涉及专业的医疗知识,一旦出现医患纠纷,常常要花很多时间来进行沟通,最后是赔偿金额问题,更加困难。现在新的《条例》实施后,由医患双方共同邀请权威机构鉴定,保险公司也会从中确定医院的责任,从而确定赔付额度,为医院省去了很多麻烦。不久前苏州地区一家医院出现一起医疗事故,不到一个月就由保险公司赔付了25万元,纠纷很快解决。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从9月1日起实施。记者从省人保公司、太平洋公司等了解到,8月份、9月份江苏全省医院投保出现蜂拥而至的现象,人保公司市场部的负责人透露,两个月的保户超过1至7月份的保户总数,从乡镇医院到城市中型医院都有,单笔赔付限额高达50万元。
不过,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事故责任险种,并不是受所有医院欢迎,到目前为止,大医院投保的很少。南京市医疗管理机构的一位人士介绍说,现有的险种保险范围有限,功能单一,无法满足大医院的需要,很难合理地将风险转移,因此大医院的投保热情不高。希望有更好的保险条例出台,让大医院也有险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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