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企业职工换单位养老保险关系如何转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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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7日 06:5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读者李女士来电:我原在参加省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的某行业企业工作,现因故调动工作单位,请问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省养老保险局相关工作人员回答:缴费个人在省直统筹范围外重新就业,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的,缴费个人应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新用人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养老保险关系接收函(包括职工
缴费个人在省直统筹范围内重新就业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由新用人单位提供与缴费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手册》和新用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编号(八位数)。 缴费个人提供上述资料后,由省直个人缴费申报核定窗口经办人员开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结算历年缴费情况,办理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转移。 缴费个人在省直统筹范围内转移的,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缴费个人跨统筹区域转移的,除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外,还要按规定转移1998年以前个人缴费部分累计本息和1998年以后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全部。(杨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