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记者 秦宏)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推动证券市场规范发展,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清理规范远程证券交易网点工作的基础上,将开展受理新设证券服务部的审核工作(《通知》全文详见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申请设立证券服务部需符合以下条件:证券公司及拟设立证券服务部的证券营业部内控制度健全,规章完备;证券公司及拟设立证券服务部的证券营业部运作规范,近一年内没有被处罚的记录或因涉嫌重大违规正在受到调查;在证券机构设立方面没有历史遗留问题或历史遗留问题已得到解决且满一年;证券公司没有发生新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历史上发生的挪用正按照上报批准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清理方案逐步归位;证券公司拟设立的证券服务部应与其归属的证券营业部在同一省级行政区。此外,中国证监会已批复撤销的远程证券交易网点,原证券经营机构不能在原址申请重新设立。《通知》说,证券公司设立证券服务部应向拟设立证券服务部所在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派出机构初审同意后,报中国证监会复审;证券服务部拟设立地派出机构初审时间为申请文件送达日起15个工作日;中国证监会复审时间为申请文件送达日起30个工作日。如文件资料不完整,则审核时限重新计算。
《通知》强调,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证券服务部的,中国证监会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下半年,中国证监会曾发出通知,对原有的远程证券交易网点进行清理和规范。但为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证监会允许券商申请设立具有营业执照的证券服务部,目前,在上海获得批准的此类证券服务部共有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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