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记者 朱莉)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须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告其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
昨天,辅导已满6个月的中轻物产股份有限公司已按通知要求,在上海《文汇报》上刊登了有关其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告。估计今后此类公告将陆续刊出。
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关于公司公告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有关事宜的通知》称,为加大社会舆论监督力量,尽可能使拟上市公司的举报问题在其申请发行上市文件正式申报前得以解决,提高新股发行上市透明度和审核效率,证监会要求各派出机构督促辖区内拟发行上市公司公告。须公告的拟上市公司包括,自派出机构收到通知之日起,尚未向证监会报送正式申报文件的1997年度计划指标内的企业,及按照《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核准程序》,辅导协议已在派出机构备案且辅导满6个月的企业。公告内容包括该企业拟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派出机构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公告须连续刊登三次。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收到有关举报,应尽快严格核查,并将举报内容和调查结果在改制调查报告或辅导调查报告中进行专题反映。
近年来,对拟上市公司的各种举报呈明显增长趋势,而有些举报是在公司发行审核时,甚至发行后才接到的,不免使发审工作陷入被动局面。要求拟上市公司公告,是证监会在强化信息披露监管的同时,将监管关口前移的重要举措,它为知情人及时反映问题提供了条件,也将有力打击新股发行上市申报文件的弄虚作假行为,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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