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记者 朱莉 于扬) 在日前举行的“普华永道2000—上市公司论坛”上,财政部会计司司长冯淑萍就《会计法》和公司治理的有关问题指出,当前建立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已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的不可分割的两项工作。这位专家同时还透露,财政部正在加紧制订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以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增加公司的透明度。
冯淑萍认为,尽管我国对提高企业透明度、改善会计环境的工作已开始积极的探索,如已将提倡和加强公司治理写入国务院有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文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草拟出的“上市公司治理指引”也极具创新。但是,《规范》和《指引》基本停留在对原则的划分上,而在对董事会提出的要求当中,涉及会计的条款太少。事实上,依据《会计法》,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对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完整性负有完全责任,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披露的每个方面均负有责任。又如,经合组织(OCED)制定的《公司治理原则》,也专门对信息披露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包括董事会有责任阻止公司滥用关联交易等。
冯淑萍还指出,仅从会计角度来探讨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制止当前一些公司的不正常行为是远远不够的。她表示,消除企业会计失真现象,需要全社会多方面的努力,既包括全体会计工作人员,也包括监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其中,企业自身是最重要的。从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为出发点,逐渐规范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要求公司严格按《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是纠正公司会计行为失当的一条根本措施
据悉,为与国际会计通行做法相协调,财政部将推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冯淑萍指出,新的会计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强调了会计的独立性。她同时透露,由于上市公司现行的会计制度与草拟中的新会计制度比较接近,因此,届时这一制度将率先在上市公司推行。(上证网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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