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电(见习记者廖继锋) 就该行推出的“个人综合贷款业务”包括了“可以股票市值出质贷款”的一事,中国银行四川省分行的有关负责人日前指出,该业务的推出只是完善了个人贷款的质押品种。而:个人股票质押贷款的开展还有待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并且根据《证券法》“银行资金不得违规进入股市”的规定,目前借款人所贷款项还“不能直接进入股市”。
据介绍,该业务比照券商股票质押贷款的要求有所提高。银行设置了较高的贷款警戒线和平仓线,分别达到了贷款额的150%和130%。这主要是因为个人信用评级系统尚未建立,贷款风险相对较大。在贷款前,银行将根据借款人的个人资信和股票质地作出授信评估。评估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并将逐步变为由中介机构评估。另外,除ST、PT和半年内价格波动幅度超过200%的股票外,B股、基金也不得用作质押。客户在贷款前,须向所在证券营业部提出申请并开具证明。贷款后,银行委托券商对借款人的账户进行监控。贷款质押率不超过50%。最低贷款金额为5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据悉,该行已在所辖范围开展此项业务,客户反映良好。他指出,开办相关业务是银行对混业经营的一种尝试。也必将有利于券商改善客户结构,增强吸引力。据了解,中行迄今为止只选择了四川和广东作为该业务的试点地区,主要基于这些地区银证合作基础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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