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报讯:中国初步理顺了中小企业工作管理体制,非公有制经济将逐步统一纳入中小企业管理体系。这是从国家经贸委对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回复中获得的消息。
国家经贸委有关官员在回复中说,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在机构精简、人员编制压缩一半的情况下,为统一职能,加强对包括非公有制在内的各类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国家经贸委新设了专司中小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中小企业司,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各类中小企业的高度重视。
有关官员介绍说,在省、市机构改革前,一些省、市已有设立民营或私营经济管理机构的思路和方案。他说,从中央已批准的省级改革方案看,各地都结合国家对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理顺了中小企业工作管理体制。据中国经济时报报道,到目前为止,已有宁夏、辽宁、北京、安徽、福建、河北等省区市在经贸委内设立了中小企业处(室),云南、甘肃、浙江、上海、广东等省市将个体私营经济管理职能和乡镇企业管理职能等划归经委,其他省市经贸委均有专门机构负责中小企业工作,并将非公有制经济统一纳入中小企业工作体系。
国家经贸委表示,上述地区初步改变了按所有制、地域、行业分别设立职能重复的中小企业工作机构的状况,为建立统一的中小企业管理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经贸委还表示,国家将进一步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发挥工商联及企业家协会等协会、学会的作用,培育发展中介组织,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资金供应、技术指导、人才培养、信息咨询等各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