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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成分可进入外贸流通领域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7月16日 16:43 和讯 homeway

  外经贸部透露,中国加入WTO三年过渡期内外贸经营许可制度改革方案正由外经贸部加紧制定,加入WTO三年后中国对外贸易将实现放开经营,最终建立一个符合WTO规则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外贸经营制度。

  情况表明,近年来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步伐和加入WTO进程的加快。外经贸部在改革、调整、完善现行外贸经营体制的过程中,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同时,为了鼓励更多有能力的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赋予进出口经营权的门槛不断降低,程序日益简化。

  据《经济日报》报道,今年5月,又相继出台了允许由公有制生产企业出资或控股成立的国内销售公司,按现行外贸流通公司的标准和条件经申请可获得外贸流通领域经营权。允许在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非公有经济(包括自然人、私营企业)成分进入外贸流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出资比例可达49%;允许科研院所和高新技术企业除自营出口自产产品外,代理出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非自产产品。

  经过多年来坚持不懈、不断深化的外贸体制改革,原来由国有外贸公司垄断经营的局面已彻底打破。目前全国各类进出口企业已达3万余家,加上16万家已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已基本形成了多元化外贸经营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多层次、多渠道的外贸经营格局。

  外经贸部等有关部门正在加速出台外贸经营许可制度改革的新方案,以期在赋予有能力、有资质的私营企业外贸经营权,推动其进入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以及私营流通企业外贸经营权试点等方面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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