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1日结束的全国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财政部将对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中经营者或科技骨干开展“股票期权制”试点。
“股票期权制”是一种把企业经营者对企业的贡献和利益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激励措施。它需要企业经营者“用现在的价钱买将来的资本”来获得这种权利,并可以在一定的时期来“行权”。它不同于以往的送给股票或固定收入来调动经营者的报酬方式。
财政部企业司副司长李春满介绍,“股票期权制”能激发企业经营者或科技骨干的积极性,使企业和经营者有共存共荣的血肉联系。
从某种意义上讲,“股票期权制”不仅是对企业经营者报酬制度的改革,而且会改变企业的产权机构,所以说它是企业产权制度的一次深层次改革。
财政部已选择了作为上市公司的“中国联通[微博]”作为首批试点单位。此外,在中关村选择了“联想”等八家企业实行“股票期权制”。
下一步,财政部还将在全国的高新技术开发区中选择企业,选择的标准主要是:企业初始的资本投入较少,资本增值要快,在资本增值的过程中,人力资本的增值因素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