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监察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的意见》,要求从现在起,首先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关政府授权收费或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度。
会计委派制度是指政府部门、产权单位向其所属单位委派会计人员,并授权会计人员监督所在单位会计行为和其他经济活动的一种制度。《意见》要求,实行会计委派制度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确定的范围,立足于抓好试点,取得经验后再稳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