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全流通改革启动 2万亿港元市值待盘活
H股全流通改革启动 2万亿港元市值待盘活

  H股全流通改革启动 2万亿港元市值待盘活 时代周报记者 宁鹏 发自上海 11月15日,证监会宣布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并同时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据证监会官网披露,后面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进行 H 股全流通改革。 在6月13日的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宣布要开展九项对外开放举措,其中就有“H 股全流通”。 11月18日,中信建投分析师张玉龙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 H 股“全流通”的影响上看,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全流通后的益处更为明显。 三公司曾参与试点 根据H股上市规定,内资股不能在港交所流通,只能在中国法人或自然人、合格国外机构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之间转让,因此极大程度限制了内资股东对股价的关注度。H股“全流通”试点,则是将内资股转换为可流通的H股,可以流通交易。 2018年之前,只存在过一个H股全流通案例。2005年10月,建设银行(00939.HK)以H股权流通方式在香港上市,当时该行的内资股以特批方式转变H股流通。 建设银行的上市引发了学术界对于H股“全流通”的探讨,但受制于资本流动、税收等问题,长期以来,H股“全流通”并无进展。 2014年,A、H市场互联互通正式开通,随着互联互通的深入,为实施H股“全流通”提供了条件。 2017年12月,证监会宣布启动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推进。这是时隔12年后,证监会再度启动H股全流通试点。 此后,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以联想控股(03396.HK)、中航科工(01066.HK)和威高股份(02357.HK)3家上市公司作为试点,推进H股“全流通”,并分别于2018年6月6日、6月15日和8月7日完成了试点。 H股“全流通”使得控股股东可以抵押融资,增加公司融资能力。在内资股不流通的情况下,这部分股份不能兑现价值,使得其无法进行抵押融资,因此公司融资途径只能选择银行借款,遇到关键时刻又可能成为最大阻碍。 以威高股份为例,“全流通”之前内资股占比高达58.35%,主要高管皆持有股份,“全流通”使得控股股东这部分股份有了较好的估值和财富体现。 11月17日,广发证券分析师廖凌发布研报指出,H股内资股股东与港股流通股股东“同股同权却不同利”,存在利益不协同、流动性差、估值长期折价等问题。 H 股“全流通”改革能够起到解决“融资难”、促进“价值发现”和破除“流动性困局”等长期功效,是促进港股“价值钟摆”向上回归道路上的“一大步”。 尽管市场普遍认为,“全流通”使得管理层与公司利益一致,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积极性、提高公司业绩,但试点公司股价长期表现并不出色。 11月17日,中金公司研报指出,从这三家公司实施“全流通”以来的股价表现来看,在媒体报道或者公告日后的短期内,股价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然而,从长期走势看,除威高股份外,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的当前股价均已明显低于实施“全流通”前股价水平,这表明,股价的中长期走势可能还是更多与公司基本面等因素有关。 161家H股公司受益 截至目前,港股中资股共1127家,其中H股280家。 H股公司在内地注册,业务在内地,与红筹股与民营非H股不同,H股公司仅将部分股权拿出在香港发行,而剩余内资股份不在香港市场流通。 280家H股中,有116家公司同时在A股上市,即内资股份可在A股交易。但对于未在 A股上市的H股公司,则面临着内资股份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流通的问题,剔除已完成“全流通”试点的3家,剩余161家公司可适用于本次H股“全流通”新规。 港股公司再融资启动程序简单,审批条件宽松,能更高效地获得再融资资金。但对比2015年以来再融资规模,尽管公司数量差异不大,H股公司再融资规模大幅小于红筹股,表明H股“融资难”的问题客观存在。 广发证券研报显示,造成H股“融资难”现象的原因包括:一方面是因为H股在申请再融资时,同时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另一方面,市场担忧内资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不一致,在考虑H股再融资需求时更为慎重,间接提高了H股向市场融资的成本。 H股“全流通”改革后,外部潜在的融资对象将无需再担忧“同股同权不同利” 这一问题,使得H股再融资便利度有望提升。此外,内资股可流通也将便于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廖凌指出,对于市场关心的短期流动性冲击,抛售风险的确存在,但无需担忧。按最新收盘价计算,若全部H股的内资股份均在港股流通,港股新增市值将超2万亿港元,约占目前港股市值的6.3%,对市场的整体影响并不大,且实际减持流程将逐步进行,而大幅减持或受到一定约束,造成的冲击仍可控。 在试点完成后的30个交易日内,除联想控股外,中航科工、威高股份的股价相较大盘均取得相对收益。 由于H股多入选各类指数成分,在其流通市值提升后,“全流通”试点H股在指数中的权重占比将对应提升,将获得被动资金净流入。 此外,除被动资金配置外,H股“全流通”改革后,部分公司还有望入选港股通成分,获得南下资金增配。 入选港股通成分需满足流通市值超过50亿港元这一条件。根据广发证券测算,H股“全流通”完成后,流通市值超过50亿港元的公司将新增30家,其中部分公司有望入选港股通,获得南下资金增配。 影响或与股改迥异 鉴于本质上均为“盘活存量”,为巨量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H股“全流通”自试点之日起, 常被投资者拿来与2005年A股的股权分置改革进行类比。 事实上,两者的相同点在于降低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信息不对称性”和“利益不一致性”,改善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和经营能力,并为后续资本运作打开空间,长期均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 无论是公司治理、业绩表现还是股价趋势,3家已进行H股“全流通”试点的公司和当年A股“股改”的样本无法“相提并论”。廖凌认为,两者在定价逻辑、对价补偿、影响程度、后续资本运作等方面仍存在显著差异。 “对价补偿”是两次改革“技术上”最大的不同,H股“全流通”不存在补偿机制,因此带给试点公司的股价刺激更加“隐性化”。 廖凌指出,尽管改革涉及体量相近,但H股“全流通”影响程度显著低于2005年“股改”。 两次改革涉及的市值体量相当,为2.3万亿元人民币对比2万亿港元,但H股“全流通”的对象是剔除“A+H股”后的161家纯H股,总市值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和2005年“股改”覆盖率约90%的情形不可同日而语。 11月17日,中银国际分析师王维逸在研报中指出,境内股东通过境内券商参与“全流通”交易,或为境内券商带来少量业绩贡献,但“全流通”改革本身对 A股市场并无直接影响。 张玉龙告诉时代周报记者,H 股“全流通”益处明显。首先,增加H 股相关公司的流动性,进而便于提高H股在国际市场指数中的权重,带来增量配置资金;其次,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提升公司估值;再次,避免为流通而搭建VIE架构的成本,增加联交所对于内地公司的吸引力;最后,便于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利用境内未上市股份融资。[详情]

时代周报 | 2019年11月19日 06:48
中金:解析H股全流通 对境内券商构成一定利好
中金:解析H股全流通 对境内券商构成一定利好

  中金:解析H股全流通 来源:中金点睛 中国证监会于11月15日公告将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我们估计全流通可能带来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扩大港股流通市值量,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利于资本运作强化股东利益;可能增加股份减持压力,中长期对股价影响不大。我们认为港股市场流通规模的扩大对港交所有利,同时H股全流通通过境内券商完成也对境内券商构成一定利好;更有利于H股中机制灵活的企业实现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及做大做强,特别是现有的部分民企。 中国证监会于11月15日公告将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H股全流通是指H股公司股份中未流通的部分股份被允许在境外流通,目前“全流通”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证监会在今年九月份提出的资本改革十二项重点项目中就有提到H股全流通,这是在去年三家H股公司(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进行全流通试点之后正式将H股全流通推行至所有的H股未流通股份。 根据统计,目前符合“全流通”条件的H股公司数量约160家(剔除上述已经完成“全流通”的中航科工和威高股份、以及即将在A股上市的某国有大行和城商行),对应的可供“全流通”的股份市值1.64万亿港币,占这约160家H股公司的总市值~67%,占香港市场总市值31.9万亿港币的5.1%。 图表: 香港市场主要股份构成(目前符合全流通改革条件的个股为160只、非流通市值1.64万亿港币,占香港市场总市值~5.1%,剔除上述已经完成“全流通”的中航科工和威高股份、以及即将在A股上市的某国有大行和城商行)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 香港市场主要股份构成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我们估计全流通可能带来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支持港股市场规模扩大,提高市场流动性:目前未流通的H股股份如果最终全部在香港交易所流通,会增加港股流通市值1.64万亿港币左右;同时未来新上市的H股可以直接申请全流通,也会增加港股的潜在流通市值,有助于支持港股市场做大、提升市场流动性、提升港股整体在国际指数的权重,等等; 2)H股全流通之后公司不同股东的权利才真正地一致,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股权激励等强化股东回报的措施; 3)H股未流通股份在全流通后,可能会增加一定的股份减持压力,但考虑到全流通推进及股东的实际减持可能是逐步的、缓慢的,中长期对股价的影响较小。 我们考察了已有的几个H股全流通的案例,除了全流通公告日附近可能有短暂的股价波动之外,全流通这一单一因素对股价并未造成持续的影响,股价的中长期走势可能还是更多与公司基本面等因素有关。 自证监会2017年底公告开展“全流通”试点以来,已经分别有三家公司参与“全流通”试点,其中中航科工与威高股份已经实现100%H股份的流通,而联想控股在实施了一部分股份流通后,目前仍有~46%的非流通股。从这三家公司实施“全流通”以来的股价表现来看,在媒体报道或者公告日后的短期内,股价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然而,从长期走势看,除威高股份外,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的当前股价均已明显低于实施“全流通”前股价水平,这也表明股价的中长期走势可能还是更多与公司基本面等因素有关。 图表: 联想控股“全流通”试点与股价表现(港币计价)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 威高股份“全流通”试点与股价表现(港币计价)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 中航科工“全流通”试点与股价表现(港币计价)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 建设银行 vs. 工商银行(港币计价)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1)港股市场流通规模的扩大对港交所有利,同时H股全流通通过境内券商完成也对境内券商构成一定利好;2)更有利于H股中机制灵活的企业实现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及做大做强,特别是现有的部分民企。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19年11月17日已经发布的《解析H股全流通》 王汉锋  刘  刚 [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11月18日 09:23
H股"全流通"改革全面推开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稳行急
H股

  原标题:H股“全流通”改革全面推开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稳行急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孟 珂 今年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稳行急。1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宣布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据证监会披露,“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H股全流通,将扩大H股公司可流通股份规模和市值,增强港股市场的吸引力,促使更多境内公司赴港股上市。 “当前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入到深化改革的时期,通过更大程度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增加境内资本市场从业机构数量,强化市场的竞争程度,促使境内证券投资机构不断提升自己,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此同时,更大程度的对外开放,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创新投资工具,让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推动打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资本市场。”何南野如是说。 在H股全流通改革全面推开之后,还有三项对外开放政策即将在年底前落地。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不久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尽早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研究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研究制定交易所熊猫债管理办法,更加便利境外机构发债融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外开放政策逐一落地对A股市场有的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方面是市场投资结构的改变,另一方面是市场投资理念的改变。 何南野认为,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落地,将使得国内资本市场更加开放和包容,既可以吸引更多的增量资金参与投资境内A股市场,又可以为A股市场带来更多成熟的机构投资者群体,从而在资金上和投资者结构上对A股市场发展产生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有利于吸引境外券商投行及高端人才参与境内资本市场投资建设,加快国内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国际化步伐。 谈及下一步我国资本市场还应完善哪些措施以更好的面对国际市场,何南野表示,一是强化法律制度建设,实现资本市场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二是高境外资金和投资机构出入境内的便利性,降低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证券市场的门槛和限制条件,减少复杂的审批备案程序。三是加强对风险事件的监控、预警和处理,防范因对外开放而出现的各类风险。[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11月18日 07:30
H股全流通砸中160家公司 “盘活”1.64万亿市值
H股全流通砸中160家公司 “盘活”1.64万亿市值

  H股全流通砸中160家公司 “盘活”1.64万亿市值 蒋琰 [ 根据中金公司的统计,截至11月15日符合“全流通”条件的H股公司数量约为160家,对应的股份市值1.64万亿港币。 ]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H股上市公司喜提“全流通”大礼包。 11月15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及相关文件,宣布将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经过2018年的3家H股公司顺利完成“全流通”试点工作,其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为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做好了充分准备。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博大资本行政总裁温天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H股全流通对于已上市H股推动企业改革、强化资本市场功能、促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着明显的正面意义。 “全流通”来了 关于H股“全流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哪些公司、哪些股份可以享受这项“福利”。安信证券研报将H股定义为国企股,特指国内企业而非国有企业,是在港交所上市的外资股。 这些国企股注册地在内地,但由于公司在港交所上市,股份拆分成了内资股和外资股。内资股一般是上市前国内股东持有的股票,不能在港交所流通;在港交所流通的只有外资股,以港币结算,上市后其股票已托管到香港的中央登记处。 H股“全流通”的实施,正是将此前不能在港交所流通的内资股得以流通,以提高相关企业的流动性和开放水平。 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阐述,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包括三类: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2017年“全流通”的酝酿开始被监管机构陆续提上日程,6月两地监管机构提到金融合作领域的一个重点是推动H股全流通,7月央行《金融稳定报告》提出将推动H股全流通试点,12月证监会公告称将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表示“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谁能参与“全流通”? 在港股市场中,中资股无论从数量还是市值占比都过半,中资股中又包括H股、红筹股和中资民营股,H股分为仅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和A+H上市两类。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流通推开只涉及仅在香港上市的H股中内资股的部分,A+H股公司并不涉及。 2018年的试点是从中航科工(02357.HK)、联想控股(03396.HK)、威高股份(01066.HK)3家H股公司开始。4月23日联想控股率先公布全流通试点申请获证监会通过,8名股东合计8.8亿股的内资股参加,转换后内资股占比46.02%、H股占比53.98%,H股流通股比和流通市值大幅提升。中科航空和威高股份的试点更加完全,目前均已实现了100%H股份的流通。 试点完成后的三只个股尽管短期内股价均有一定涨幅,但长期来看股价波动并不明显,经过一年多的观察,全流通从试点正式向全面铺开推进。证监会也表示,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根据中金公司的统计,截至11月15日符合“全流通”条件的H股公司数量约为160家,对应的股份市值1.64万亿港币,占这160家H股公司的总市值约67%,占香港市场31.9万亿港币的5.1%。 中信建投策略也统计了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目前即将在A股上市的邮储银行(01658.HK)总市值4197.38亿港币,是其中市值最大的H股,中国铁塔、中国电信和中国财险等符合条件的个股当前市值也都超过2000亿港币。 对两地市场影响几何? 周一开市后H股全流通将如何影响两地市场?证监会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 全流通对市场冲击有限,但长期而言对H股上市公司和港股市场都有利好。首先是H股上市公司,温天纳表示,对H股上市公司而言,实现全流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有更大的发展,现有股东可以通过港股进行套现,在内地流动性比较紧张的时候来盘活资产,这一功能不可忽视。 中信建投认为全流通对H股上市公司有四方面利好:首先,增加H股相关公司的流动性,进而便于提高H股在国际市场指数中的权重,带来增量配置资金;其次,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提升公司估值;再次,避免为流通而搭建VIE架构的成本,增加联交所对于内地公司的吸引力;最后,便于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利用境内未上市股份融资。 中金公司也表示,H股全流通之后公司不同股东的权利才真正地一致,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股权激励等强化股东回报的措施。更有利于H股中机制灵活的企业实现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及做大做强,特别是现有的部分民企。 另一方面,全流通的实施对于港股市场也有积极影响。温天纳对记者表示,非上市部分的市值加入,将大幅提升港股的规模效应吸引力。 根据中金公司的测算,目前未流通的H股股份如果最终全部在香港交易所流通,会增加港股流通市值1.64万亿港币左右;同时未来新上市的H股可以直接申请全流通,也会增加港股的潜在流通市值,有助于支持港股市场做大、提升市场流动性、提升港股整体在国际指数的权重。 此外,在市场人士看来,H股全流通也对经济十年来首度负增长的香港有所提振。温天纳表示,H股扩容某程度上是对香港上市制度改革成效的肯定,为香港资本市场再注入经济血液,将吸引更多H股上市的发行人赴港上市。 “H股全流通选择这一刻深化,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备受肯定及强化,也肯定了香港资本市场的努力,亦有助丰富投资选择和投资组合结构 。”温天纳表示。[详情]

第一财经 | 2019年11月18日 05:12
推动H股全流通改革 应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
推动H股全流通改革 应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特约评论员熊锦秋 近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等文件,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此前内地企业到H股上市,股份分成不同类别。1994年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第14条规定,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内资股;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外资股在境外上市的称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内资股由中证登集中登记存管,不能在H股上市流通,但可在内资股东之间转让。 此次H股全流通改革,可申请H股“全流通”的股份类型包括: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A+H上市公司显然不存在全流通问题,因为其全流通问题已在A股市场得到圆满解决。 H股全流通改革可产生一些好处。此前由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内资股不能在H股市场流通,非全流通的市场显然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也让大股东等内资股东,与H股股东的利益难以保持一致,H股市场对公司的估值一般较低。H股全流通改革后,股价更能体现充分完全的市场价格,内资股东与H股股东的利益方向也更趋一致,一定程度上可强化大股东、管理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联系,完善激励机制,进而改善公司治理和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有记者提问,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经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表决通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答称,应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内容。 事实上,前述《必备条款》第80条规定,“将该类别股份的全部或者部分换作其他类别……”被视为“变更或者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的情形之一;第79条则规定,“公司拟变更或者废除类别股东的权利,应当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和经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在按第81条至第85条分别召集的股东会议上通过,方可进行”。若根据上述规定操作,内资股转H股甚至需要经过类别股东通过,这个比较麻烦。 在此前H股全流通试点案例中,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和威高股份均在试点前修订了章程,明确非上市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事项不需要取得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有的公司甚至在公司章程中约定“非上市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不属于“变更或者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的情形。 然而笔者查到,目前《必备条款》仍现行有效、并未废止。《必备条款》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其效力层级理应高于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的上述约定与《必备条款》的内容似乎有些相悖,笔者认为,这在法律上或许是个瑕疵。 在笔者看来,20多年来境内外证券市场有了巨大变化,1994年出台的《必备条款》及其相关文件或许已跟不上时代变化,理应及时修补完善或由新的文件取而代之;要将H股全流通改革由试点向全市场铺开,理应打好坚实的法律基础。 而且根据证监会发言人答记者问,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在现有法律环境下,这些内资股或许仍没有在H股自由流通的权利,要流通还得走一些复杂的程序,这都呼唤根本性解决办法的出现。 笔者建议,对于H股上市公司,是否可考虑取消内资股与外资股的区别,当然,股东仍可分为境内股东与境外股东,这是由地理区位来区别。如果公司只在H股上市,那么所有股东无论以人民币投资,还是以外币投资,其持股都应是H股,拆除了两者之间的藩篱,境内外股东持股同在H股上市流通也就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人民币与外币都是资本,理应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外币也早已不是什么稀罕物,而且有关方面也一直在提推动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兑换,股东出资币种不同,不应导致股东身份和权利的不同。[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11月18日 00:00
H股全流通:一生一次大机会 谁是赢家(附161家大名单)
H股全流通:一生一次大机会 谁是赢家(附161家大名单)

  11月16日消息,酝酿两年之久,中国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表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那么什么是H股全流通?本次改革要点是什么?涉及多大规模的资本市场,对A港股市有何影响? 什么是H股全流通? 证监会在2017年底前拍板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简单而言,H股是中国注册公司到港股市场境外上市的股份类别,当中包括可在港股市场流通交易的“外资股”,以及“内资股”之分。 H股公司的内资股如尚未在境内市场公开上市,相对公开市场而言处于不可流通状态。本次试点将允许相关企业将这部分股本转入港股市场流通。和外资股(H股)相对应,发行有外资股的境内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股份的股份被称为内资股。 外资股必须“在境外上市”,即在境外公司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流通转让,但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而内资股并不一定要在境内市场上市。内资股在境内市场公开上市交易之前,内资股就处于非流通(相对公开市场而言)状态。 H股全流通则将容许将“内资股”转为“外资股”,全放在港股市场流通交易,令大股东有机会减持套现。就是指采取H股架构上市的境内企业,将其尚未公开交易的内资股,转为外资股并在港股市场上公开交易。 H股全流通全面推广条件已具备 此前,唯一的H股全流通案例,是2005年10月建设银行(6.21, 0.03, 0.49%)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香港上市。2005年,建设银行以H股权流通方式在港上市,当时该行的内资股以特批方式转变H股流通,但之后就再无此类案例。 2017年12月19日,证监会宣布,启动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将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有序方式推进。这是时隔13年后,证监会再度启动H股全流通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以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和威高股份3家上市公司作为试点,推进H股‘全流通’的发展,并分别于2018年6月6日、6月15日和8月7日完成了试点。 三家试点公司的股价均在试点完成后平稳过渡,并且都取得了较好的正向股价波动收益,显示出市场对于H股全流通试点的认可,并预期全流通对试点公司有着明显的正面作用。 近期,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今年6月陆家嘴论坛上宣布的中国资本市场9条开放举措已经落实了5条,剩余的4条年底前也将基本落地,包括抓紧发布H股全流通工作指引等。 2019年11月15日,证监会表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这标志着酝酿两年之久的H股全流通改革进入快车道,H股全流通全面推广条件已然具备。 H股全流通全面要点一览,有哪些变化 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 1)不再设点限制条件,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2)全流通对象包括境外上市前的内资股和上市后的增发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流通内资股。 3)此次全流通不仅针对H股,而且针对未来在港股上市的新股,上市公司可自行申请。 4)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5)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合规公正和港交所规定。 6)H股公司“全流通”后,可以向境内增发,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 7)境内股东通过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8)境内股东应通过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 9)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一、问: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18年,中国证监会顺利完成H股“全流通”试点。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二、问: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三、问:H股公司和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申请参与H股“全流通”,适用什么行政许可程序? 答:H股“全流通”申请纳入中国证监会现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结合“全流通”事项特点精简优化的申请材料目录和审核关注要点已在证监会网站公布。 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四、问: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意见? 答: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国有股东所控股公司,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申请“全流通”,应当符合国有股权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五、问: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经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表决通过? 答: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试点经验,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内容。相关事项同时也应当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决策(HKEx-LD56-1)等规则要求。 六、问:H股公司“全流通”后是否可以向境内主体增发股份? 答:根据现行法规制度,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 七、问:境内相关股东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 答: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八、问:境内相关股东如何通过H股“全流通”机制买卖H股股票? 答: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具体路径为,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九、问:在按要求完成跨境转登记后,H股“全流通”股份是如何登记的? 答:H股“全流通”机制下,完成跨境转登记后的股份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即“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香港)有限公司(即“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的账户系统。 十、问:H股“全流通”后有关境内股东是否会出现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为什么? 答:不会,主要原因是香港市场实施以间接持有方式为主的多级持有体系。在香港市场,投资者如需交易股票,需要将股票通过证券公司等机构集中存管至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对H股“全流通”机制下的境内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股票以中国结算的名义托管在中国结算香港,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名义持有人列示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问:境内证券公司如何参与H股“全流通”相关业务? 答: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同时,参与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全流通”要求的相关技术系统和运维能力,应满足接入中国结算,深圳交易所等技术系统的测试验收,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 十二、问: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的影响如何? 答: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涉及2万亿市值,潜在全流通公司一览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15日,港股市场共有280家H股公司,其中包括118家为A+H公司,剩余162家H股只在港股上市,内资股并未流通。其中,三家公司已经试点H股全流通,考虑到联想控股、威高股份、中航科工三家公司已经试点全流通,本文不作计算。不过,截至15日,联想控股仍然有46%的股份未流通,价值176亿港元。本文剔除联想控股,考察剩余的161家纯H股公司。 在这161家H股中,合计149家公司的非流通占比超过50%,这意味着在所有的H股中,几乎全部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非流通股为主。其中占比超过80%的有12家,占比在70%-80%之间的有27家,占比在60%-70%之间的高达41家,占比50-60%的有23家,而占比不足50%只有的11家,非流通股份占比最小的为富贵鸟(3.88, 0.00, 0.00%)的9%。 其中,南大苏富特(0.07, 0.00, 0.00%)的非流通股本占比最高,为84.6%,目前总市值只有2.3亿港元,中国再保险、九江银行、晋商银行、伊泰煤炭、中国电信、恒投证券、广州农商行、中原银行、九台农商银行等的非流通占比也均超过了80%。 其中,非流通市值最高的为邮储银行的3163亿港元,其次为中国电信和中国铁塔超2000亿市值的未流通股。该三家企业的非流通股本分别占75.5%、82.85%和72.49%,占比明显较高。 需要指出的是,在其中的富贵鸟的非流通股占比较小,仅有9.12%,不过该公司目前陷入债务危机而面临退市的局面。仅有中航科工及威高股份因完成了H股全流通试点而转为100%港股流通股,而联想控股虽然已经实现了H股全流通试点进程,但目前依然有54%的股权尚未转为流通的H股。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纯H股中,银行股有多达16家,是占比较高的板块之一。 同时在这批纯H股中,有部分公司也早有了回A的意思,当中不乏各大小银行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为创下当时近两年来全球最大IPO募资规模纪录的邮储银行。在今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就披露了邮储银行A股招股书。 9月6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核准重庆农商行A股IPO发行申请。这意味着,重庆农商行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将成为第34家A股上市银行以及全国首家A+H上市农商行,目前已经完成挂牌上市。公告显示,重庆农商行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3.57亿股,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 此外徽商银行、广州农商行、哈尔滨银行、盛京银行、锦州银行等也都宣布过回归A股计划,并且其中不少已经向证监会递交了A股招股书。 新浪港股统计,若以当前H股股价估算内资股的市值,那么这些公司未流通的内资股市值约20132.8亿港元,截至10月底,港股总市值为31.8万亿港元,未流通内资股约占目前港股市场总市值的6.33%,如果未来H股全流通全面推行,无疑会对港股市场带来不小的影响。 2万亿市场改革来袭,对A股、港股、企业全面影响看过来 1)对企业来讲。A: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改善H股结构。天风证券指出,全流通改革使得内资股股东可以无需通过VIE架构就直接在香港市场减持,将会吸引更多的内陆公司通过H股的模式赴港上市,对改善H股的结构带来帮助。川财证券表示,“全流通”扩大H股融资渠道,完善企业治理、提升估值水平。 B:提高中资企业市场参与度。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表示:对于金融市场而言,H股全流通丰富了在香港上市中资企业的市场参与度,增加了市场的交易量与流动性。林达控股(0.181, -0.00, -2.16%)金融科技部执行董事林子俊表示:H股全流通后,股东们的利益就捆绑在一起了,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中泰国际策略分析师颜招骏表示:正面来看,全流通可以令内资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利益一致,有利提升公司价值。 C:盘活企业资产,提高流动性。博大资本国际行政总裁温天纳表示:H股全流通有很重大的作用,它让非上市的法人股转为流动的资产和外汇资产,这种流动的资产和外汇资产可以在二级上市进行交易、买卖,这种资产的盘活对国企发展来讲具有重大意义,让企业的发展更有弹性。 D:缩短AH差价。林子俊表示:对于两地上市的企业而言,全流通有利于使价格更加公平,有利于缩减AH的差价。对于像中信建投这种价差悬殊的公司有何影响时,他表示:中信建投H股或有所帮助,不过整体来看市场需要时间消化,差价也需要时间修复,中信建投A股或承压。 E:高估值或落后产业公司股价承压。中泰国际策略分析师颜招骏表示:短期内,全流通后,流通股数增加了,增加了潜在的股东抛售压力,可能有些内资股股东会抛售。林子俊表示:对于部分股份来说,H股流通增加了市场股份的供应,如果业绩不好会增加沽空的压力。 汇生天骥家族办公室董事及财富管理策略师表示,全流通全面推开对有价值的公司是大利好;对已经高估值或是落后产业的公司就很大机会会带来沽压。 光大新鸿基财富管理策略分析师温杰表示,同意证监会所指,全流通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公司长远发展。但要留意未来流通股份增加,对股价的短期负面影响。 以下为纯H股中市盈率最高的10家公司。其中,富贵鸟高居榜首,目前依然处于停牌状态;长安仁恒(6.2, 1.16, 23.02%)估值近90倍,9月份股价已经暴跌,今年以来股价近乎腰斩。恒投证券估值66倍,今年暴涨了56%。 1)对港股市场来说。A: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在《推广H股全流通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中表示,从历史背景、政策逻辑、改革目的和市场环境来看,H股全流通与A股权分置改革存在基本的逻辑差异。H股全流通对于已上市H股推动企业改革、强化资本市场功能、促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着明显的正面意义。 B:有利于吸引海外资本和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巴曙松表示,从中国金融政策的角度看,H股全流通可以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新的平台和吸引海外资本的新机遇。温天纳表示,H股全流动等于主动走出去,比沪伦通更加直接,而且香港是中国的国际市场,不受外国干扰或威胁。H股是外汇资产,在内地资本账尚未开放前,H股的作用依然存在。 港交所将被视为全流通的大赢家,未来将有约2万亿元未流通的股份市值获得释放。市场人士认为,这有利吸引更多中资企业来港上市。 C:发挥港股同A股的协同效应。温天纳表示:H股全流通是在企业的价值可以发挥出来的,目前港股上市的市值计算只有总股本10%-15%,主要的法人股是不计算在内的。H股全流通后,港股市值将大幅提升,而港股是中国的国际市场,这与内地的A股市场将产生更好的协同效应。 D:提升换手率,提高港股流动性,港股市值大幅增加。一旦H股全流通,香港上市的H股市值便将大增,很多在蓝筹内因为流通量不足而被低估的H股,市值将因此大增后有利推高港股市值。 温冠麟表示,H股全流通能提升换手率,整体活跃度提升,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募资的效率都能提升。 林子俊表示,一般来说,H股较一般的股票估值会有一定的折让(因为流通股少,基金考虑流动性风险的时候也会一并考虑),全流通后,对某些优质股票而言,基金可以配置的资金就更大了,有利于股价。对于市场而言,是进一步开放的象征,但对于港股而言,流动性会有一定帮助,但相信是逐渐的,阶段性的过程不会突然爆发。 E:港交所成为最大赢家。港交所将被视为H股全流通的大赢家,未来将有约2万亿港元未流通的股份市值获得释放。证监会发言人称,目前H股的内资股存量并不大,仅相当于港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不足7%。市场人士认为,这有利吸引更多中资企业来港上市。 3)对A股市场来说。中国证监会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A:促进公司治理,改善A股股东财务杠杆。由于持有内资股的股东大多为主要股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以将估值被低估的内资股转为全流通的H股,有助该部分股东套现或融资。此举可改善内地政府、主要股东等的财务杠杆,甚至令内地银行体系更稳健。 B、减少上市公司成本和风险。银河国际证券业务发展董事罗尚沛表示,在公司治理上,全流通改革好处也不少。首先是H股‘全流通’后,将不需搭建红筹架构来完成重组,减少上市成本和风险,也有助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和外资监察管理层的可行性。 C、促进更多H股公司回归A股。银河国际证券业务发展董事罗尚沛表示,H股全流通后,红筹股回归A股的可能性将增加。另外,由于H股全流通是A、H股获对等架构,未能满足A股上市条件的公司,可先在H股上市,待时机成熟回归A股。 4)对投资者的影响。对投资者而言,最为关心的无疑为三个方面。 一是H股全流通这种股权分置改革,到底有没有相应的对价补偿机制?毕竟现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说,那些来自国有股或法人股和机构原始股的持股成本实在太低,一旦平价放开流通,对二级市场的股东来说可能无疑意味着巨大而不对等的持股成本差异。 二是H股全流通的到来会不会对股价造成重大冲击?毕竟大多数公司的非流通股占比远比自由流通股还有多两倍,这无疑意味着巨大的抛压。 三是会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控股权出现转变,从而改变公司的经营方向和策略,最终影响到公司的业绩?因为股权全流通意味着将在多数情况下股权由市场来决定,这给了门外的野蛮人一些进场举牌机会。 不过从此前成功试点的三家公司股价和股权结构变化表现较为平稳健康的结局看投资者以上的担忧或有点不必要。而证监会已经明确强调,未来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H股全流通。因此不可能出现多只个股同时推行H股全流通的改革,对于港股市场的增量供应来说,影响也将微不足道。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未来他们的选择可以更加心中有底,未来可能的回报也会更多。正如机构所说,对于高估值的股票抛售压力加大,而对于低估值、优质的公司无疑是重大利好。 附161只纯H股大名单 [详情]

新浪港股 | 2019年11月17日 14:48
张玉龙: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分析(附161只全名单)
张玉龙: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分析(附161只全名单)

  来源:建投策略张玉龙团队 1简评 1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宣布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据证监会官网披露,后面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进行H股全流通改革。 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以申请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申请流通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可以由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自主协商确定,并委托H股公司向证监会提出“全流通”申请。而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三种情形:1、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2、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3、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 而H股公司除了可单独申请“全流通”外,亦可以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提出“全流通”。对于尚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则可在申请境外IPO时一并提出“全流通”申请。 一旦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后就不得再转回境内,但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减持和增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可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全流通”股份的买卖。 证监会在去年完成了3家H股公司(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全流通”试点工作,而今年6月13日的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对外宣布的要开展的九项对外开放的举措中就有“H股全流通”这一项内容,此番颁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标志着H股全流通的制度性工作完成。 从H股“全流通”的影像上看,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对于香港市场可能会产生冲击,但总体而言负面影响将十分有限,相反全流通后的益处可能更为明显。 首先,增加H股相关公司的流动性,进而便于提高H股在国际市场指数中的权重,带来增量配置资金;其次,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提升公司估值;再次,避免为流通而搭建VIE架构的成本,增加联交所对于内地公司的吸引力;最后,便于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利用境内未上市股份融资。 [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11月16日 14:25
H股“全流通”来了:8大要点 对A股港股有何影响?
H股“全流通”来了:8大要点 对A股港股有何影响?

  H股“全流通”来了(附名单),如何影响A股? 来源:Wind 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 证监会周五(11月15日)公告,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H股“全流通”来了 周五,证监会公告,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顺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根据技术系统开发进度,相关H股公司境内股东增持本公司香港流通股份的功能尚未上线运行,将待技术系统开发完善后按程序开通。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安信证券研报,H股也称国企股(国内企业而非国有企业),是在港交所上市的外资股。 (图片来源安信证券) 要点汇总 周五,证监会公布新闻发言人就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答记者问,要点汇总如下: 1、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变化 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 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 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2、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 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 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 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 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3、股东申请参与H股“全流通” 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4、申请H股“全流通”审批情况 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此外,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试点经验,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内容。相关事项同时也应当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决策(HKEx-LD56-1)等规则要求。 5、H股公司“全流通”后增发情况 根据现行法规制度,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 6、股东如何参与交易H股“全流通”业务 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交易方面,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 具体路径为: 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7、H股“全流通”股份登记 H股“全流通”机制下,完成跨境转登记后的股份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即“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香港)有限公司(即“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的账户系统。 此外,H股“全流通”后有关境内股东不会出现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对H股“全流通”机制下的境内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股票以中国结算的名义托管在中国结算香港,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名义持有人列示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 8、境内券商如何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 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同时,参与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全流通”要求的相关技术系统和运维能力,应满足接入中国结算,深圳交易所等技术系统的测试验收,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 多家企业先行试点 时隔近两年,H股“全流通”全面落地。 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宣布其将试行H股全流通的政策试点,提高在香港上市的国内H股公司的股份流通性。 2018年4月20日,中国结算、深交所联合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告介绍,H股“全流通”是境外(主要是香港)上市公司股东所持的在境内登记、无法在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转登记至境外市场后,相应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在境外市场买卖该公司股份的相关安排。 2018年4月20日,证监会宣布联想控股成为首家H股“全流通”试点企业。此前,仅在2015年10月,建设银行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港上市。 2018年5月9日,中航科工发布公告,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港上市,公司作为国企正式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项目,全部36.1亿股内资股(占总股本60.5%)将全部转换为H股。 2018年7月10日,威高股份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关于参加H股全流通试点项目申请的正式批准函件。公司获准将不超过26.39亿股非上市股份或内资股转换为H股并上市。 安信证券研报分析,因为非流通原因,纵使股价涨上天也不能卖,导致其价值大幅度被低估。 (图片来源安信证券) 鉴于此,平安信托研报分析,H股全流通的意义可与2005年A股的股权分置改革相比较,长期来讲很可能对活跃港股全市场起到积极作用。有望吸引更多优质公司赴港上市,提升港股市场的吸引力。 同时,全流通将增强大股东激励和中资在港股的话语权。短期H股全流通带来的内资股股东减持压力相对可控,长期将解决内资股股东与H股同股同权却不同利的问题,同时增强大股东激励和改善公司治理。 如何影响A股市场 据证监会,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如何影响港股市场 申万宏源分析: 1、尽管全流通的政策可以促进市场对公司进行更加有效的定价,但由于国企的大股东多为国资背景企业,他们不太可能通过出售股权或将股权质押的方式来进行融资,因为这有可能带来资产和国企控制权外流的风险,因此这一政策对改善国企的估值水平利好有限。 2、相对国企,预计私营企业会更加受益于全流通政策带来的价值重估。一方面,H股全流通有助于其提高流动性和控制权溢价;另一方面,相对应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大股东和管理层出于融资压力,对公司估值水平有着更高的诉求。 中银国际也认为: 1、H股“全流通”对H股国企短期内影响有限。 2、估值方法不太可能出现变化。 3、向少数股东免费授出股票的机会不大。 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在港上市的H股公司共有280家,其中有162家显示存在非流通股。剔除国企后,另有87家私营企业、公众企业、外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川财研究报告分析: 1、“全流通”扩大融资渠道,港股发行制度进一步完善。H股“全流通”将为非流通内资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激活存量资产,扩大融资渠道。 2、H股流动性增加,企业估值水平有望提升。H股“全流通”的开展有利于优质H股增加流通市值、优化资金配置需求,降低折价率、提升企业整体估值水平。 3、政策导向利好优质企业,推动海外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H股“全流通”有利于公司市场价值提升、员工激励计划实现等。有利于优化企业境外融资环境,加强中国资本市场与海外市场联系,推动海外金融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 天风证券徐彪研报分析,全流通有助于H股交易更加活跃。 报告认为,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全流通将方便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减持,增加其和机构投资者的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同时,流通股的增加有助于H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已经挂牌的H股的长期发展带来好处。 报告还认为,全流通的试点使得内资股股东可以无需通过VIE架构就直接在香港市场减持,将会吸引更多的内陆公司通过H股的模式赴港上市,对改善H股的结构带来帮助。 安信证券研报认为,H股“全流通”为巨量内资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定价机制,意义非凡。本质而言,H股“全流通”与2005年的A股股权分置改革类似,将为巨量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 [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11月16日 08:22
H股“全流通”来了 A股证券账户参与不需另设新户
H股“全流通”来了 A股证券账户参与不需另设新户

  华夏时报记者 贾谨嫣 陈锋 北京报道 11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全流通”,是指 H 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内资股、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证监会方面表示,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据了解,H股“全流通”的适用范围为,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资深投行人士周兴用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中国证监会坚持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坚定市场化改革的决心。H股全流通改革的实质与A股2005开始股权分制改革类似,都是为了尊重股东权益、激活市场活力。就微观而言,对港交所构成重大利好,因为可交易的股份多了,佣金等收益自然就会增加。 据悉,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证监会于2018年顺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 资本市场改革稳步前进。《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事实上,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根据《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外商投资和行业监管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自主协商确定申请流通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并委托H股公司提出“全流通”申请。 同时,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全流通”申请。尚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一并提出“全流通”申请。 根据要求,“全流通”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办理股份转登记业务,按照香港市场有关规定办理股份登记、股票挂牌上市等程序,并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 而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后,不得再转回境 内。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减持和增持本公司 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 境内相关股东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对此,证监会称,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除此之外,关于境内相关股东如何通过H股“全流通”机制买卖H股股票,证监会亦给出答案。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具体路径为,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证监会认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NEWS ▪[详情]

华夏时报 | 2019年11月16日 07:51
全流通放开对A股运行无直接影响 证监会发言人解读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11月16日 07:09
H股全流通改革启动 2万亿港元市值待盘活
H股全流通改革启动 2万亿港元市值待盘活

  H股全流通改革启动 2万亿港元市值待盘活 时代周报记者 宁鹏 发自上海 11月15日,证监会宣布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并同时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据证监会官网披露,后面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进行 H 股全流通改革。 在6月13日的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宣布要开展九项对外开放举措,其中就有“H 股全流通”。 11月18日,中信建投分析师张玉龙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从 H 股“全流通”的影响上看,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全流通后的益处更为明显。 三公司曾参与试点 根据H股上市规定,内资股不能在港交所流通,只能在中国法人或自然人、合格国外机构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之间转让,因此极大程度限制了内资股东对股价的关注度。H股“全流通”试点,则是将内资股转换为可流通的H股,可以流通交易。 2018年之前,只存在过一个H股全流通案例。2005年10月,建设银行(00939.HK)以H股权流通方式在香港上市,当时该行的内资股以特批方式转变H股流通。 建设银行的上市引发了学术界对于H股“全流通”的探讨,但受制于资本流动、税收等问题,长期以来,H股“全流通”并无进展。 2014年,A、H市场互联互通正式开通,随着互联互通的深入,为实施H股“全流通”提供了条件。 2017年12月,证监会宣布启动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推进。这是时隔12年后,证监会再度启动H股全流通试点。 此后,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以联想控股(03396.HK)、中航科工(01066.HK)和威高股份(02357.HK)3家上市公司作为试点,推进H股“全流通”,并分别于2018年6月6日、6月15日和8月7日完成了试点。 H股“全流通”使得控股股东可以抵押融资,增加公司融资能力。在内资股不流通的情况下,这部分股份不能兑现价值,使得其无法进行抵押融资,因此公司融资途径只能选择银行借款,遇到关键时刻又可能成为最大阻碍。 以威高股份为例,“全流通”之前内资股占比高达58.35%,主要高管皆持有股份,“全流通”使得控股股东这部分股份有了较好的估值和财富体现。 11月17日,广发证券分析师廖凌发布研报指出,H股内资股股东与港股流通股股东“同股同权却不同利”,存在利益不协同、流动性差、估值长期折价等问题。 H 股“全流通”改革能够起到解决“融资难”、促进“价值发现”和破除“流动性困局”等长期功效,是促进港股“价值钟摆”向上回归道路上的“一大步”。 尽管市场普遍认为,“全流通”使得管理层与公司利益一致,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积极性、提高公司业绩,但试点公司股价长期表现并不出色。 11月17日,中金公司研报指出,从这三家公司实施“全流通”以来的股价表现来看,在媒体报道或者公告日后的短期内,股价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然而,从长期走势看,除威高股份外,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的当前股价均已明显低于实施“全流通”前股价水平,这表明,股价的中长期走势可能还是更多与公司基本面等因素有关。 161家H股公司受益 截至目前,港股中资股共1127家,其中H股280家。 H股公司在内地注册,业务在内地,与红筹股与民营非H股不同,H股公司仅将部分股权拿出在香港发行,而剩余内资股份不在香港市场流通。 280家H股中,有116家公司同时在A股上市,即内资股份可在A股交易。但对于未在 A股上市的H股公司,则面临着内资股份无法在二级市场交易流通的问题,剔除已完成“全流通”试点的3家,剩余161家公司可适用于本次H股“全流通”新规。 港股公司再融资启动程序简单,审批条件宽松,能更高效地获得再融资资金。但对比2015年以来再融资规模,尽管公司数量差异不大,H股公司再融资规模大幅小于红筹股,表明H股“融资难”的问题客观存在。 广发证券研报显示,造成H股“融资难”现象的原因包括:一方面是因为H股在申请再融资时,同时受到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另一方面,市场担忧内资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利益不一致,在考虑H股再融资需求时更为慎重,间接提高了H股向市场融资的成本。 H股“全流通”改革后,外部潜在的融资对象将无需再担忧“同股同权不同利” 这一问题,使得H股再融资便利度有望提升。此外,内资股可流通也将便于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融资。 廖凌指出,对于市场关心的短期流动性冲击,抛售风险的确存在,但无需担忧。按最新收盘价计算,若全部H股的内资股份均在港股流通,港股新增市值将超2万亿港元,约占目前港股市值的6.3%,对市场的整体影响并不大,且实际减持流程将逐步进行,而大幅减持或受到一定约束,造成的冲击仍可控。 在试点完成后的30个交易日内,除联想控股外,中航科工、威高股份的股价相较大盘均取得相对收益。 由于H股多入选各类指数成分,在其流通市值提升后,“全流通”试点H股在指数中的权重占比将对应提升,将获得被动资金净流入。 此外,除被动资金配置外,H股“全流通”改革后,部分公司还有望入选港股通成分,获得南下资金增配。 入选港股通成分需满足流通市值超过50亿港元这一条件。根据广发证券测算,H股“全流通”完成后,流通市值超过50亿港元的公司将新增30家,其中部分公司有望入选港股通,获得南下资金增配。 影响或与股改迥异 鉴于本质上均为“盘活存量”,为巨量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H股“全流通”自试点之日起, 常被投资者拿来与2005年A股的股权分置改革进行类比。 事实上,两者的相同点在于降低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信息不对称性”和“利益不一致性”,改善公司治理、企业管理和经营能力,并为后续资本运作打开空间,长期均有利于资本市场发展。 无论是公司治理、业绩表现还是股价趋势,3家已进行H股“全流通”试点的公司和当年A股“股改”的样本无法“相提并论”。廖凌认为,两者在定价逻辑、对价补偿、影响程度、后续资本运作等方面仍存在显著差异。 “对价补偿”是两次改革“技术上”最大的不同,H股“全流通”不存在补偿机制,因此带给试点公司的股价刺激更加“隐性化”。 廖凌指出,尽管改革涉及体量相近,但H股“全流通”影响程度显著低于2005年“股改”。 两次改革涉及的市值体量相当,为2.3万亿元人民币对比2万亿港元,但H股“全流通”的对象是剔除“A+H股”后的161家纯H股,总市值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和2005年“股改”覆盖率约90%的情形不可同日而语。 11月17日,中银国际分析师王维逸在研报中指出,境内股东通过境内券商参与“全流通”交易,或为境内券商带来少量业绩贡献,但“全流通”改革本身对 A股市场并无直接影响。 张玉龙告诉时代周报记者,H 股“全流通”益处明显。首先,增加H 股相关公司的流动性,进而便于提高H股在国际市场指数中的权重,带来增量配置资金;其次,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提升公司估值;再次,避免为流通而搭建VIE架构的成本,增加联交所对于内地公司的吸引力;最后,便于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利用境内未上市股份融资。[详情]

中金:解析H股全流通 对境内券商构成一定利好
中金:解析H股全流通 对境内券商构成一定利好

  中金:解析H股全流通 来源:中金点睛 中国证监会于11月15日公告将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我们估计全流通可能带来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扩大港股流通市值量,提升市场流动性;有利于资本运作强化股东利益;可能增加股份减持压力,中长期对股价影响不大。我们认为港股市场流通规模的扩大对港交所有利,同时H股全流通通过境内券商完成也对境内券商构成一定利好;更有利于H股中机制灵活的企业实现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及做大做强,特别是现有的部分民企。 中国证监会于11月15日公告将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H股全流通是指H股公司股份中未流通的部分股份被允许在境外流通,目前“全流通”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证监会在今年九月份提出的资本改革十二项重点项目中就有提到H股全流通,这是在去年三家H股公司(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进行全流通试点之后正式将H股全流通推行至所有的H股未流通股份。 根据统计,目前符合“全流通”条件的H股公司数量约160家(剔除上述已经完成“全流通”的中航科工和威高股份、以及即将在A股上市的某国有大行和城商行),对应的可供“全流通”的股份市值1.64万亿港币,占这约160家H股公司的总市值~67%,占香港市场总市值31.9万亿港币的5.1%。 图表: 香港市场主要股份构成(目前符合全流通改革条件的个股为160只、非流通市值1.64万亿港币,占香港市场总市值~5.1%,剔除上述已经完成“全流通”的中航科工和威高股份、以及即将在A股上市的某国有大行和城商行)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 香港市场主要股份构成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我们估计全流通可能带来如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1)支持港股市场规模扩大,提高市场流动性:目前未流通的H股股份如果最终全部在香港交易所流通,会增加港股流通市值1.64万亿港币左右;同时未来新上市的H股可以直接申请全流通,也会增加港股的潜在流通市值,有助于支持港股市场做大、提升市场流动性、提升港股整体在国际指数的权重,等等; 2)H股全流通之后公司不同股东的权利才真正地一致,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股权激励等强化股东回报的措施; 3)H股未流通股份在全流通后,可能会增加一定的股份减持压力,但考虑到全流通推进及股东的实际减持可能是逐步的、缓慢的,中长期对股价的影响较小。 我们考察了已有的几个H股全流通的案例,除了全流通公告日附近可能有短暂的股价波动之外,全流通这一单一因素对股价并未造成持续的影响,股价的中长期走势可能还是更多与公司基本面等因素有关。 自证监会2017年底公告开展“全流通”试点以来,已经分别有三家公司参与“全流通”试点,其中中航科工与威高股份已经实现100%H股份的流通,而联想控股在实施了一部分股份流通后,目前仍有~46%的非流通股。从这三家公司实施“全流通”以来的股价表现来看,在媒体报道或者公告日后的短期内,股价均有一定幅度的上涨。然而,从长期走势看,除威高股份外,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的当前股价均已明显低于实施“全流通”前股价水平,这也表明股价的中长期走势可能还是更多与公司基本面等因素有关。 图表: 联想控股“全流通”试点与股价表现(港币计价)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 威高股份“全流通”试点与股价表现(港币计价)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 中航科工“全流通”试点与股价表现(港币计价)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图表: 建设银行 vs. 工商银行(港币计价)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中金公司研究部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1)港股市场流通规模的扩大对港交所有利,同时H股全流通通过境内券商完成也对境内券商构成一定利好;2)更有利于H股中机制灵活的企业实现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及做大做强,特别是现有的部分民企。 文章来源 本文摘自:2019年11月17日已经发布的《解析H股全流通》 王汉锋  刘  刚 [详情]

H股"全流通"改革全面推开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稳行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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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H股“全流通”改革全面推开 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稳行急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孟 珂 今年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步稳行急。1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宣布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据证监会披露,“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对此,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H股全流通,将扩大H股公司可流通股份规模和市值,增强港股市场的吸引力,促使更多境内公司赴港股上市。 “当前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入到深化改革的时期,通过更大程度的对外开放,有利于增加境内资本市场从业机构数量,强化市场的竞争程度,促使境内证券投资机构不断提升自己,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此同时,更大程度的对外开放,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创新投资工具,让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发挥,推动打造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资本市场。”何南野如是说。 在H股全流通改革全面推开之后,还有三项对外开放政策即将在年底前落地。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不久前接受采访时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修订QFII、RQFII制度规则,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资本市场,尽早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研究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研究制定交易所熊猫债管理办法,更加便利境外机构发债融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对外开放政策逐一落地对A股市场有的影响主要有两点,一方面是市场投资结构的改变,另一方面是市场投资理念的改变。 何南野认为,对外开放政策的不断落地,将使得国内资本市场更加开放和包容,既可以吸引更多的增量资金参与投资境内A股市场,又可以为A股市场带来更多成熟的机构投资者群体,从而在资金上和投资者结构上对A股市场发展产生推动作用。与此同时,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有利于吸引境外券商投行及高端人才参与境内资本市场投资建设,加快国内资本市场的创新和国际化步伐。 谈及下一步我国资本市场还应完善哪些措施以更好的面对国际市场,何南野表示,一是强化法律制度建设,实现资本市场的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二是高境外资金和投资机构出入境内的便利性,降低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证券市场的门槛和限制条件,减少复杂的审批备案程序。三是加强对风险事件的监控、预警和处理,防范因对外开放而出现的各类风险。[详情]

H股全流通砸中160家公司 “盘活”1.64万亿市值
H股全流通砸中160家公司 “盘活”1.64万亿市值

  H股全流通砸中160家公司 “盘活”1.64万亿市值 蒋琰 [ 根据中金公司的统计,截至11月15日符合“全流通”条件的H股公司数量约为160家,对应的股份市值1.64万亿港币。 ] 经过一年多的试点,H股上市公司喜提“全流通”大礼包。 11月15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及相关文件,宣布将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经过2018年的3家H股公司顺利完成“全流通”试点工作,其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为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做好了充分准备。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博大资本行政总裁温天纳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H股全流通对于已上市H股推动企业改革、强化资本市场功能、促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着明显的正面意义。 “全流通”来了 关于H股“全流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哪些公司、哪些股份可以享受这项“福利”。安信证券研报将H股定义为国企股,特指国内企业而非国有企业,是在港交所上市的外资股。 这些国企股注册地在内地,但由于公司在港交所上市,股份拆分成了内资股和外资股。内资股一般是上市前国内股东持有的股票,不能在港交所流通;在港交所流通的只有外资股,以港币结算,上市后其股票已托管到香港的中央登记处。 H股“全流通”的实施,正是将此前不能在港交所流通的内资股得以流通,以提高相关企业的流动性和开放水平。 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的阐述,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包括三类: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2017年“全流通”的酝酿开始被监管机构陆续提上日程,6月两地监管机构提到金融合作领域的一个重点是推动H股全流通,7月央行《金融稳定报告》提出将推动H股全流通试点,12月证监会公告称将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表示“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谁能参与“全流通”? 在港股市场中,中资股无论从数量还是市值占比都过半,中资股中又包括H股、红筹股和中资民营股,H股分为仅在香港上市的股票和A+H上市两类。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全流通推开只涉及仅在香港上市的H股中内资股的部分,A+H股公司并不涉及。 2018年的试点是从中航科工(02357.HK)、联想控股(03396.HK)、威高股份(01066.HK)3家H股公司开始。4月23日联想控股率先公布全流通试点申请获证监会通过,8名股东合计8.8亿股的内资股参加,转换后内资股占比46.02%、H股占比53.98%,H股流通股比和流通市值大幅提升。中科航空和威高股份的试点更加完全,目前均已实现了100%H股份的流通。 试点完成后的三只个股尽管短期内股价均有一定涨幅,但长期来看股价波动并不明显,经过一年多的观察,全流通从试点正式向全面铺开推进。证监会也表示,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根据中金公司的统计,截至11月15日符合“全流通”条件的H股公司数量约为160家,对应的股份市值1.64万亿港币,占这160家H股公司的总市值约67%,占香港市场31.9万亿港币的5.1%。 中信建投策略也统计了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目前即将在A股上市的邮储银行(01658.HK)总市值4197.38亿港币,是其中市值最大的H股,中国铁塔、中国电信和中国财险等符合条件的个股当前市值也都超过2000亿港币。 对两地市场影响几何? 周一开市后H股全流通将如何影响两地市场?证监会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 全流通对市场冲击有限,但长期而言对H股上市公司和港股市场都有利好。首先是H股上市公司,温天纳表示,对H股上市公司而言,实现全流通可以在资本市场上有更大的发展,现有股东可以通过港股进行套现,在内地流动性比较紧张的时候来盘活资产,这一功能不可忽视。 中信建投认为全流通对H股上市公司有四方面利好:首先,增加H股相关公司的流动性,进而便于提高H股在国际市场指数中的权重,带来增量配置资金;其次,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提升公司估值;再次,避免为流通而搭建VIE架构的成本,增加联交所对于内地公司的吸引力;最后,便于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利用境内未上市股份融资。 中金公司也表示,H股全流通之后公司不同股东的权利才真正地一致,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进行资本运作、股权激励等强化股东回报的措施。更有利于H股中机制灵活的企业实现资本运作、股权激励及做大做强,特别是现有的部分民企。 另一方面,全流通的实施对于港股市场也有积极影响。温天纳对记者表示,非上市部分的市值加入,将大幅提升港股的规模效应吸引力。 根据中金公司的测算,目前未流通的H股股份如果最终全部在香港交易所流通,会增加港股流通市值1.64万亿港币左右;同时未来新上市的H股可以直接申请全流通,也会增加港股的潜在流通市值,有助于支持港股市场做大、提升市场流动性、提升港股整体在国际指数的权重。 此外,在市场人士看来,H股全流通也对经济十年来首度负增长的香港有所提振。温天纳表示,H股扩容某程度上是对香港上市制度改革成效的肯定,为香港资本市场再注入经济血液,将吸引更多H股上市的发行人赴港上市。 “H股全流通选择这一刻深化,香港作为国家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备受肯定及强化,也肯定了香港资本市场的努力,亦有助丰富投资选择和投资组合结构 。”温天纳表示。[详情]

推动H股全流通改革 应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
推动H股全流通改革 应进一步夯实法律基础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特约评论员熊锦秋 近日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等文件,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此前内地企业到H股上市,股份分成不同类别。1994年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以下简称《必备条款》)第14条规定,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内资股;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的股份,称为外资股,外资股在境外上市的称为境外上市外资股。内资股由中证登集中登记存管,不能在H股上市流通,但可在内资股东之间转让。 此次H股全流通改革,可申请H股“全流通”的股份类型包括: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A+H上市公司显然不存在全流通问题,因为其全流通问题已在A股市场得到圆满解决。 H股全流通改革可产生一些好处。此前由于包括大股东在内的内资股不能在H股市场流通,非全流通的市场显然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也让大股东等内资股东,与H股股东的利益难以保持一致,H股市场对公司的估值一般较低。H股全流通改革后,股价更能体现充分完全的市场价格,内资股东与H股股东的利益方向也更趋一致,一定程度上可强化大股东、管理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联系,完善激励机制,进而改善公司治理和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值得关注的是,有记者提问,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经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表决通过?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回答称,应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内容。 事实上,前述《必备条款》第80条规定,“将该类别股份的全部或者部分换作其他类别……”被视为“变更或者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的情形之一;第79条则规定,“公司拟变更或者废除类别股东的权利,应当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和经受影响的类别股东在按第81条至第85条分别召集的股东会议上通过,方可进行”。若根据上述规定操作,内资股转H股甚至需要经过类别股东通过,这个比较麻烦。 在此前H股全流通试点案例中,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和威高股份均在试点前修订了章程,明确非上市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事项不需要取得股东大会、类别股东大会批准;有的公司甚至在公司章程中约定“非上市股份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不属于“变更或者废除某类别股东的权利”的情形。 然而笔者查到,目前《必备条款》仍现行有效、并未废止。《必备条款》属于部门规范性文件,其效力层级理应高于公司章程,而公司章程的上述约定与《必备条款》的内容似乎有些相悖,笔者认为,这在法律上或许是个瑕疵。 在笔者看来,20多年来境内外证券市场有了巨大变化,1994年出台的《必备条款》及其相关文件或许已跟不上时代变化,理应及时修补完善或由新的文件取而代之;要将H股全流通改革由试点向全市场铺开,理应打好坚实的法律基础。 而且根据证监会发言人答记者问,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在现有法律环境下,这些内资股或许仍没有在H股自由流通的权利,要流通还得走一些复杂的程序,这都呼唤根本性解决办法的出现。 笔者建议,对于H股上市公司,是否可考虑取消内资股与外资股的区别,当然,股东仍可分为境内股东与境外股东,这是由地理区位来区别。如果公司只在H股上市,那么所有股东无论以人民币投资,还是以外币投资,其持股都应是H股,拆除了两者之间的藩篱,境内外股东持股同在H股上市流通也就自然而然,水到渠成。人民币与外币都是资本,理应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外币也早已不是什么稀罕物,而且有关方面也一直在提推动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兑换,股东出资币种不同,不应导致股东身份和权利的不同。[详情]

H股全流通:一生一次大机会 谁是赢家(附161家大名单)
H股全流通:一生一次大机会 谁是赢家(附161家大名单)

  11月16日消息,酝酿两年之久,中国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表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那么什么是H股全流通?本次改革要点是什么?涉及多大规模的资本市场,对A港股市有何影响? 什么是H股全流通? 证监会在2017年底前拍板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简单而言,H股是中国注册公司到港股市场境外上市的股份类别,当中包括可在港股市场流通交易的“外资股”,以及“内资股”之分。 H股公司的内资股如尚未在境内市场公开上市,相对公开市场而言处于不可流通状态。本次试点将允许相关企业将这部分股本转入港股市场流通。和外资股(H股)相对应,发行有外资股的境内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股份的股份被称为内资股。 外资股必须“在境外上市”,即在境外公司公开的证券交易场所流通转让,但可以采取境外存股证形式或者股票的其他派生形式。而内资股并不一定要在境内市场上市。内资股在境内市场公开上市交易之前,内资股就处于非流通(相对公开市场而言)状态。 H股全流通则将容许将“内资股”转为“外资股”,全放在港股市场流通交易,令大股东有机会减持套现。就是指采取H股架构上市的境内企业,将其尚未公开交易的内资股,转为外资股并在港股市场上公开交易。 H股全流通全面推广条件已具备 此前,唯一的H股全流通案例,是2005年10月建设银行(6.21, 0.03, 0.49%)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香港上市。2005年,建设银行以H股权流通方式在港上市,当时该行的内资股以特批方式转变H股流通,但之后就再无此类案例。 2017年12月19日,证监会宣布,启动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将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有序方式推进。这是时隔13年后,证监会再度启动H股全流通试点。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以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和威高股份3家上市公司作为试点,推进H股‘全流通’的发展,并分别于2018年6月6日、6月15日和8月7日完成了试点。 三家试点公司的股价均在试点完成后平稳过渡,并且都取得了较好的正向股价波动收益,显示出市场对于H股全流通试点的认可,并预期全流通对试点公司有着明显的正面作用。 近期,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今年6月陆家嘴论坛上宣布的中国资本市场9条开放举措已经落实了5条,剩余的4条年底前也将基本落地,包括抓紧发布H股全流通工作指引等。 2019年11月15日,证监会表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这标志着酝酿两年之久的H股全流通改革进入快车道,H股全流通全面推广条件已然具备。 H股全流通全面要点一览,有哪些变化 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 1)不再设点限制条件,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2)全流通对象包括境外上市前的内资股和上市后的增发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流通内资股。 3)此次全流通不仅针对H股,而且针对未来在港股上市的新股,上市公司可自行申请。 4)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5)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合规公正和港交所规定。 6)H股公司“全流通”后,可以向境内增发,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 7)境内股东通过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8)境内股东应通过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 9)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一、问: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18年,中国证监会顺利完成H股“全流通”试点。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二、问: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三、问:H股公司和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申请参与H股“全流通”,适用什么行政许可程序? 答:H股“全流通”申请纳入中国证监会现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结合“全流通”事项特点精简优化的申请材料目录和审核关注要点已在证监会网站公布。 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四、问: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意见? 答: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国有股东所控股公司,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申请“全流通”,应当符合国有股权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五、问: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经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表决通过? 答: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试点经验,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内容。相关事项同时也应当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决策(HKEx-LD56-1)等规则要求。 六、问:H股公司“全流通”后是否可以向境内主体增发股份? 答:根据现行法规制度,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 七、问:境内相关股东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 答: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八、问:境内相关股东如何通过H股“全流通”机制买卖H股股票? 答: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具体路径为,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九、问:在按要求完成跨境转登记后,H股“全流通”股份是如何登记的? 答:H股“全流通”机制下,完成跨境转登记后的股份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即“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香港)有限公司(即“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的账户系统。 十、问:H股“全流通”后有关境内股东是否会出现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为什么? 答:不会,主要原因是香港市场实施以间接持有方式为主的多级持有体系。在香港市场,投资者如需交易股票,需要将股票通过证券公司等机构集中存管至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对H股“全流通”机制下的境内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股票以中国结算的名义托管在中国结算香港,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名义持有人列示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一、问:境内证券公司如何参与H股“全流通”相关业务? 答: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同时,参与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全流通”要求的相关技术系统和运维能力,应满足接入中国结算,深圳交易所等技术系统的测试验收,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 十二、问: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的影响如何? 答: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涉及2万亿市值,潜在全流通公司一览 据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1月15日,港股市场共有280家H股公司,其中包括118家为A+H公司,剩余162家H股只在港股上市,内资股并未流通。其中,三家公司已经试点H股全流通,考虑到联想控股、威高股份、中航科工三家公司已经试点全流通,本文不作计算。不过,截至15日,联想控股仍然有46%的股份未流通,价值176亿港元。本文剔除联想控股,考察剩余的161家纯H股公司。 在这161家H股中,合计149家公司的非流通占比超过50%,这意味着在所有的H股中,几乎全部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非流通股为主。其中占比超过80%的有12家,占比在70%-80%之间的有27家,占比在60%-70%之间的高达41家,占比50-60%的有23家,而占比不足50%只有的11家,非流通股份占比最小的为富贵鸟(3.88, 0.00, 0.00%)的9%。 其中,南大苏富特(0.07, 0.00, 0.00%)的非流通股本占比最高,为84.6%,目前总市值只有2.3亿港元,中国再保险、九江银行、晋商银行、伊泰煤炭、中国电信、恒投证券、广州农商行、中原银行、九台农商银行等的非流通占比也均超过了80%。 其中,非流通市值最高的为邮储银行的3163亿港元,其次为中国电信和中国铁塔超2000亿市值的未流通股。该三家企业的非流通股本分别占75.5%、82.85%和72.49%,占比明显较高。 需要指出的是,在其中的富贵鸟的非流通股占比较小,仅有9.12%,不过该公司目前陷入债务危机而面临退市的局面。仅有中航科工及威高股份因完成了H股全流通试点而转为100%港股流通股,而联想控股虽然已经实现了H股全流通试点进程,但目前依然有54%的股权尚未转为流通的H股。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纯H股中,银行股有多达16家,是占比较高的板块之一。 同时在这批纯H股中,有部分公司也早有了回A的意思,当中不乏各大小银行股。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无疑为创下当时近两年来全球最大IPO募资规模纪录的邮储银行。在今年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官网就披露了邮储银行A股招股书。 9月6日晚间,中国证监会发布公告,核准重庆农商行A股IPO发行申请。这意味着,重庆农商行即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将成为第34家A股上市银行以及全国首家A+H上市农商行,目前已经完成挂牌上市。公告显示,重庆农商行本次拟发行不超过13.57亿股,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资本金,提高资本充足率。 此外徽商银行、广州农商行、哈尔滨银行、盛京银行、锦州银行等也都宣布过回归A股计划,并且其中不少已经向证监会递交了A股招股书。 新浪港股统计,若以当前H股股价估算内资股的市值,那么这些公司未流通的内资股市值约20132.8亿港元,截至10月底,港股总市值为31.8万亿港元,未流通内资股约占目前港股市场总市值的6.33%,如果未来H股全流通全面推行,无疑会对港股市场带来不小的影响。 2万亿市场改革来袭,对A股、港股、企业全面影响看过来 1)对企业来讲。A: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改善H股结构。天风证券指出,全流通改革使得内资股股东可以无需通过VIE架构就直接在香港市场减持,将会吸引更多的内陆公司通过H股的模式赴港上市,对改善H股的结构带来帮助。川财证券表示,“全流通”扩大H股融资渠道,完善企业治理、提升估值水平。 B:提高中资企业市场参与度。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表示:对于金融市场而言,H股全流通丰富了在香港上市中资企业的市场参与度,增加了市场的交易量与流动性。林达控股(0.181, -0.00, -2.16%)金融科技部执行董事林子俊表示:H股全流通后,股东们的利益就捆绑在一起了,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中泰国际策略分析师颜招骏表示:正面来看,全流通可以令内资股股东与其他股东利益一致,有利提升公司价值。 C:盘活企业资产,提高流动性。博大资本国际行政总裁温天纳表示:H股全流通有很重大的作用,它让非上市的法人股转为流动的资产和外汇资产,这种流动的资产和外汇资产可以在二级上市进行交易、买卖,这种资产的盘活对国企发展来讲具有重大意义,让企业的发展更有弹性。 D:缩短AH差价。林子俊表示:对于两地上市的企业而言,全流通有利于使价格更加公平,有利于缩减AH的差价。对于像中信建投这种价差悬殊的公司有何影响时,他表示:中信建投H股或有所帮助,不过整体来看市场需要时间消化,差价也需要时间修复,中信建投A股或承压。 E:高估值或落后产业公司股价承压。中泰国际策略分析师颜招骏表示:短期内,全流通后,流通股数增加了,增加了潜在的股东抛售压力,可能有些内资股股东会抛售。林子俊表示:对于部分股份来说,H股流通增加了市场股份的供应,如果业绩不好会增加沽空的压力。 汇生天骥家族办公室董事及财富管理策略师表示,全流通全面推开对有价值的公司是大利好;对已经高估值或是落后产业的公司就很大机会会带来沽压。 光大新鸿基财富管理策略分析师温杰表示,同意证监会所指,全流通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公司长远发展。但要留意未来流通股份增加,对股价的短期负面影响。 以下为纯H股中市盈率最高的10家公司。其中,富贵鸟高居榜首,目前依然处于停牌状态;长安仁恒(6.2, 1.16, 23.02%)估值近90倍,9月份股价已经暴跌,今年以来股价近乎腰斩。恒投证券估值66倍,今年暴涨了56%。 1)对港股市场来说。A:强化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在《推广H股全流通 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中表示,从历史背景、政策逻辑、改革目的和市场环境来看,H股全流通与A股权分置改革存在基本的逻辑差异。H股全流通对于已上市H股推动企业改革、强化资本市场功能、促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着明显的正面意义。 B:有利于吸引海外资本和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巴曙松表示,从中国金融政策的角度看,H股全流通可以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提供新的平台和吸引海外资本的新机遇。温天纳表示,H股全流动等于主动走出去,比沪伦通更加直接,而且香港是中国的国际市场,不受外国干扰或威胁。H股是外汇资产,在内地资本账尚未开放前,H股的作用依然存在。 港交所将被视为全流通的大赢家,未来将有约2万亿元未流通的股份市值获得释放。市场人士认为,这有利吸引更多中资企业来港上市。 C:发挥港股同A股的协同效应。温天纳表示:H股全流通是在企业的价值可以发挥出来的,目前港股上市的市值计算只有总股本10%-15%,主要的法人股是不计算在内的。H股全流通后,港股市值将大幅提升,而港股是中国的国际市场,这与内地的A股市场将产生更好的协同效应。 D:提升换手率,提高港股流动性,港股市值大幅增加。一旦H股全流通,香港上市的H股市值便将大增,很多在蓝筹内因为流通量不足而被低估的H股,市值将因此大增后有利推高港股市值。 温冠麟表示,H股全流通能提升换手率,整体活跃度提升,对公司在资本市场募资的效率都能提升。 林子俊表示,一般来说,H股较一般的股票估值会有一定的折让(因为流通股少,基金考虑流动性风险的时候也会一并考虑),全流通后,对某些优质股票而言,基金可以配置的资金就更大了,有利于股价。对于市场而言,是进一步开放的象征,但对于港股而言,流动性会有一定帮助,但相信是逐渐的,阶段性的过程不会突然爆发。 E:港交所成为最大赢家。港交所将被视为H股全流通的大赢家,未来将有约2万亿港元未流通的股份市值获得释放。证监会发言人称,目前H股的内资股存量并不大,仅相当于港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不足7%。市场人士认为,这有利吸引更多中资企业来港上市。 3)对A股市场来说。中国证监会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A:促进公司治理,改善A股股东财务杠杆。由于持有内资股的股东大多为主要股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所以将估值被低估的内资股转为全流通的H股,有助该部分股东套现或融资。此举可改善内地政府、主要股东等的财务杠杆,甚至令内地银行体系更稳健。 B、减少上市公司成本和风险。银河国际证券业务发展董事罗尚沛表示,在公司治理上,全流通改革好处也不少。首先是H股‘全流通’后,将不需搭建红筹架构来完成重组,减少上市成本和风险,也有助提高公司治理质量和外资监察管理层的可行性。 C、促进更多H股公司回归A股。银河国际证券业务发展董事罗尚沛表示,H股全流通后,红筹股回归A股的可能性将增加。另外,由于H股全流通是A、H股获对等架构,未能满足A股上市条件的公司,可先在H股上市,待时机成熟回归A股。 4)对投资者的影响。对投资者而言,最为关心的无疑为三个方面。 一是H股全流通这种股权分置改革,到底有没有相应的对价补偿机制?毕竟现对于绝大多数企业来说,那些来自国有股或法人股和机构原始股的持股成本实在太低,一旦平价放开流通,对二级市场的股东来说可能无疑意味着巨大而不对等的持股成本差异。 二是H股全流通的到来会不会对股价造成重大冲击?毕竟大多数公司的非流通股占比远比自由流通股还有多两倍,这无疑意味着巨大的抛压。 三是会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控股权出现转变,从而改变公司的经营方向和策略,最终影响到公司的业绩?因为股权全流通意味着将在多数情况下股权由市场来决定,这给了门外的野蛮人一些进场举牌机会。 不过从此前成功试点的三家公司股价和股权结构变化表现较为平稳健康的结局看投资者以上的担忧或有点不必要。而证监会已经明确强调,未来要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H股全流通。因此不可能出现多只个股同时推行H股全流通的改革,对于港股市场的增量供应来说,影响也将微不足道。 对于投资者来说,这意味着未来他们的选择可以更加心中有底,未来可能的回报也会更多。正如机构所说,对于高估值的股票抛售压力加大,而对于低估值、优质的公司无疑是重大利好。 附161只纯H股大名单 [详情]

张玉龙: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分析(附161只全名单)
张玉龙: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分析(附161只全名单)

  来源:建投策略张玉龙团队 1简评 11月15日,证监会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宣布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据证监会官网披露,后面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进行H股全流通改革。 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以申请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申请流通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可以由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自主协商确定,并委托H股公司向证监会提出“全流通”申请。而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三种情形:1、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2、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3、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 而H股公司除了可单独申请“全流通”外,亦可以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提出“全流通”。对于尚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则可在申请境外IPO时一并提出“全流通”申请。 一旦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后就不得再转回境内,但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减持和增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可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全流通”股份的买卖。 证监会在去年完成了3家H股公司(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全流通”试点工作,而今年6月13日的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对外宣布的要开展的九项对外开放的举措中就有“H股全流通”这一项内容,此番颁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标志着H股全流通的制度性工作完成。 从H股“全流通”的影像上看,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对于香港市场可能会产生冲击,但总体而言负面影响将十分有限,相反全流通后的益处可能更为明显。 首先,增加H股相关公司的流动性,进而便于提高H股在国际市场指数中的权重,带来增量配置资金;其次,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提升公司估值;再次,避免为流通而搭建VIE架构的成本,增加联交所对于内地公司的吸引力;最后,便于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利用境内未上市股份融资。 [详情]

H股“全流通”来了:8大要点 对A股港股有何影响?
H股“全流通”来了:8大要点 对A股港股有何影响?

  H股“全流通”来了(附名单),如何影响A股? 来源:Wind 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 证监会周五(11月15日)公告,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H股“全流通”来了 周五,证监会公告,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顺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根据技术系统开发进度,相关H股公司境内股东增持本公司香港流通股份的功能尚未上线运行,将待技术系统开发完善后按程序开通。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根据安信证券研报,H股也称国企股(国内企业而非国有企业),是在港交所上市的外资股。 (图片来源安信证券) 要点汇总 周五,证监会公布新闻发言人就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答记者问,要点汇总如下: 1、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变化 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 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 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2、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 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 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 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 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 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3、股东申请参与H股“全流通” 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4、申请H股“全流通”审批情况 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此外,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试点经验,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内容。相关事项同时也应当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决策(HKEx-LD56-1)等规则要求。 5、H股公司“全流通”后增发情况 根据现行法规制度,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 6、股东如何参与交易H股“全流通”业务 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交易方面,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 具体路径为: 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7、H股“全流通”股份登记 H股“全流通”机制下,完成跨境转登记后的股份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即“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香港)有限公司(即“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的账户系统。 此外,H股“全流通”后有关境内股东不会出现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对H股“全流通”机制下的境内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股票以中国结算的名义托管在中国结算香港,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名义持有人列示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 8、境内券商如何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 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同时,参与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全流通”要求的相关技术系统和运维能力,应满足接入中国结算,深圳交易所等技术系统的测试验收,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 多家企业先行试点 时隔近两年,H股“全流通”全面落地。 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宣布其将试行H股全流通的政策试点,提高在香港上市的国内H股公司的股份流通性。 2018年4月20日,中国结算、深交所联合发布《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公告介绍,H股“全流通”是境外(主要是香港)上市公司股东所持的在境内登记、无法在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转登记至境外市场后,相应持有人通过中国结算在境外市场买卖该公司股份的相关安排。 2018年4月20日,证监会宣布联想控股成为首家H股“全流通”试点企业。此前,仅在2015年10月,建设银行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港上市。 2018年5月9日,中航科工发布公告,以H股全流通的方式在港上市,公司作为国企正式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项目,全部36.1亿股内资股(占总股本60.5%)将全部转换为H股。 2018年7月10日,威高股份发布公告,收到证监会关于参加H股全流通试点项目申请的正式批准函件。公司获准将不超过26.39亿股非上市股份或内资股转换为H股并上市。 安信证券研报分析,因为非流通原因,纵使股价涨上天也不能卖,导致其价值大幅度被低估。 (图片来源安信证券) 鉴于此,平安信托研报分析,H股全流通的意义可与2005年A股的股权分置改革相比较,长期来讲很可能对活跃港股全市场起到积极作用。有望吸引更多优质公司赴港上市,提升港股市场的吸引力。 同时,全流通将增强大股东激励和中资在港股的话语权。短期H股全流通带来的内资股股东减持压力相对可控,长期将解决内资股股东与H股同股同权却不同利的问题,同时增强大股东激励和改善公司治理。 如何影响A股市场 据证监会,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如何影响港股市场 申万宏源分析: 1、尽管全流通的政策可以促进市场对公司进行更加有效的定价,但由于国企的大股东多为国资背景企业,他们不太可能通过出售股权或将股权质押的方式来进行融资,因为这有可能带来资产和国企控制权外流的风险,因此这一政策对改善国企的估值水平利好有限。 2、相对国企,预计私营企业会更加受益于全流通政策带来的价值重估。一方面,H股全流通有助于其提高流动性和控制权溢价;另一方面,相对应国有企业,私营企业的大股东和管理层出于融资压力,对公司估值水平有着更高的诉求。 中银国际也认为: 1、H股“全流通”对H股国企短期内影响有限。 2、估值方法不太可能出现变化。 3、向少数股东免费授出股票的机会不大。 Wind数据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在港上市的H股公司共有280家,其中有162家显示存在非流通股。剔除国企后,另有87家私营企业、公众企业、外资企业及其他企业。 川财研究报告分析: 1、“全流通”扩大融资渠道,港股发行制度进一步完善。H股“全流通”将为非流通内资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激活存量资产,扩大融资渠道。 2、H股流动性增加,企业估值水平有望提升。H股“全流通”的开展有利于优质H股增加流通市值、优化资金配置需求,降低折价率、提升企业整体估值水平。 3、政策导向利好优质企业,推动海外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H股“全流通”有利于公司市场价值提升、员工激励计划实现等。有利于优化企业境外融资环境,加强中国资本市场与海外市场联系,推动海外金融市场为实体经济服务。 天风证券徐彪研报分析,全流通有助于H股交易更加活跃。 报告认为,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全流通将方便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减持,增加其和机构投资者的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同时,流通股的增加有助于H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已经挂牌的H股的长期发展带来好处。 报告还认为,全流通的试点使得内资股股东可以无需通过VIE架构就直接在香港市场减持,将会吸引更多的内陆公司通过H股的模式赴港上市,对改善H股的结构带来帮助。 安信证券研报认为,H股“全流通”为巨量内资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定价机制,意义非凡。本质而言,H股“全流通”与2005年的A股股权分置改革类似,将为巨量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 [详情]

H股“全流通”来了 A股证券账户参与不需另设新户
H股“全流通”来了 A股证券账户参与不需另设新户

  华夏时报记者 贾谨嫣 陈锋 北京报道 11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全流通”,是指 H 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内资股、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证监会方面表示,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据了解,H股“全流通”的适用范围为,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资深投行人士周兴用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中国证监会坚持市场化改革的一部分,充分体现了中国证券市场坚定市场化改革的决心。H股全流通改革的实质与A股2005开始股权分制改革类似,都是为了尊重股东权益、激活市场活力。就微观而言,对港交所构成重大利好,因为可交易的股份多了,佣金等收益自然就会增加。 据悉,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证监会于2018年顺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 资本市场改革稳步前进。《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事实上,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根据《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外商投资和行业监管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自主协商确定申请流通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并委托H股公司提出“全流通”申请。 同时,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全流通”申请。尚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一并提出“全流通”申请。 根据要求,“全流通”申请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应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办理股份转登记业务,按照香港市场有关规定办理股份登记、股票挂牌上市等程序,并依法合规进行信息披露。 而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后,不得再转回境 内。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减持和增持本公司 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 境内相关股东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对此,证监会称,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除此之外,关于境内相关股东如何通过H股“全流通”机制买卖H股股票,证监会亦给出答案。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具体路径为,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证监会认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NEWS ▪[详情]

全流通放开对A股运行无直接影响 证监会发言人解读
全流通放开对A股运行无直接影响  证监会发言人解读

  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运行无直接影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答记者问 来源:金融时报 11月1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2018年,证监会顺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推进了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了H股公司健康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那么,本次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与2018年的试点有哪些主要变化?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的影响如何?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市场关心的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有哪些变化? 答:2018年,中国证监会顺利完成H股“全流通”试点。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问: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答: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问: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的影响如何? 答: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问:H股公司和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申请参与H股“全流通”,适用什么行政许可程序? 答:H股“全流通”申请纳入中国证监会现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结合“全流通”事项特点精简优化的申请材料目录和审核关注要点已在证监会网站公布。 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问: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意见? 答: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国有股东所控股公司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申请“全流通”,应当符合国有股权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问:境内相关股东如何通过H股“全流通”机制买卖H股股票? 答: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具体路径为,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问:H股“全流通”后有关境内股东是否会出现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为什么? 答:不会,主要原因是香港市场实施以间接持有方式为主的多级持有体系。在香港市场,投资者如需交易股票,需要将股票通过证券公司等机构集中存管至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对H股“全流通”机制下的境内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股票以中国结算的名义托管在中国结算香港,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名义持有人列示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 问:境内证券公司如何参与H股“全流通”相关业务? 答: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同时,参与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全流通”要求的相关技术系统和运维能力,应满足接入中国结算等技术系统的测试验收,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详情]

2万亿市值大变革 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影响几何
2万亿市值大变革 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影响几何

  原标题:2万亿市值大变革!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 联想、中航科工已经先行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监会表示,经国务院批准,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分析人士指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什么是H股全流通?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H 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 业务指引》,H股是指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年11月15日, 港股市场有H股 280只,H股总市值约23万亿港元,A+H股 116只。此前多家市场机构估算,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股份市值接近2万亿港元。 H股总市值排名前十公司 图片来源:Choice “全流通” 是指H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内资股、 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 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H股“全流通”申请纳入中国证监会现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结合“全流通”事项特点精简优化的申请材料目录和审核关注要点已在证监会网站公布。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本轮H股“全流通”试点工作,始于2017年。 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启动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将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有序方式推进。 证监会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和5月7日核准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两家H股企业实施“全流通”试点的申请。 2018年7月6日,证监会表示,已经证监会核准开展试点的两家企业,均已完成股份跨市场转登记及香港联交所挂牌、外汇额度申请、银行和券商账户开立等全部准备工作,并按香港市场的有关规则进行了信息披露,相关股份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2018年7月10日,威高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函件,成为全国首批3家H股全流通试点企业之一。 近期,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今年6月陆家嘴论坛上宣布的中国资本市场9条开放举措已经落实了5条,剩余的4条年底前也将基本落地,包括抓紧发布H股全流通工作指引等。 H股“全流通”加速推进 赴港上市路越来越宽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根据技术系统开发进度,相关H股公司境内股东增持本公司香港流通股份的功能尚未上线运行,将待技术系统开发完善后按程序开通。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天风证券指出,“全流通”对存量H股将产生积极作用。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全流通将方便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减持,增加其和机构投资者的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同时,流通股的增加有助于H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已经挂牌的H股的长期发展带来好处。该机构认为,内地上市公司大多通过H股或者红筹股等渠道在香港市场挂牌。如果上市公司的内资股东希望在香港市场减持,那么往往需要在海外搭建VIE架构,通过海外公司控股内陆经营实体来实现港股减持,这种方法需要多道手续,上市工序较为复杂。虽然H股上市不需要搭建VIE架构,但是内资股股东也无法在香港市场上减持,导致部分公司不愿意在港股上市。全流通使得内资股股东可以无需通过VIE架构就直接在香港市场减持,将会吸引更多的内地公司通过H股赴港上市,改善H股结构。 川财证券表示,“全流通”扩大H股融资渠道,完善企业治理、提升估值水平。H股“全流通”将为非流通内资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激活存量资产,扩大融资渠道。在“全流通”条件下,内资股获得了资本处置和流转的空间,流通性和市场参与度有望增强。内资股流动性的增加,有助于加速企业混改、完善公司治理、增强管理层激励等。此外,H股“全流通”的开展有利于优质H股增加流通市值、优化资金配置需求,降低折价率、提升企业整体估值水平。 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在题为《推广H股全流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文章中指出,H股“全流通”对于已上市H股推动企业改革、强化资本市场功能、促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着明显的正面意义。随着H股“全流通”试点圆满完成,H股“全流通”全面推广条件已具备。巴曙松建议,H股“全流通”之后在资本流动限制上可以考虑适当放松。首先,资金结算可以考虑以人民币计价,从而缓解汇率波动问题。其次,监管者可以设立一定的额度,允许内资股股东变现资金投向香港的离岸人民币资产。这一变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内资股股东变现资金的划向问题,满足股东资金在境外配置的需求。 H股“全流通”改革 对A股市场运行无直接影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答记者问时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资深投行人士王骥跃同样认为,H股“全流通”改革更大的意义是实现机制上的合理化,也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举措之一,将加大港股通及沪港深港通标的和额度,更有利于互联互通。[详情]

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 对A股运行无直接影响
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 对A股运行无直接影响

  原标题: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符合条件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 □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王雪青 ○编辑 浦泓毅 证监会11月15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当天,证监会网站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顺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据介绍,中国证监会将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港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港交所上市流通。根据技术系统开发进度,相关H股公司境内股东增持本公司香港流通股份的功能尚未上线运行,将待技术系统开发完善后按程序开通。 至于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港交所。 在事先许可方面,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国有股东所控股公司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申请“全流通”,应当符合国有股权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H股“全流通”后,有关境内股东并不会直接出现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原因是香港市场实施以间接持有方式为主的多级持有体系。在香港市场,投资者如需交易股票,需要将股票通过证券公司等机构集中存管至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对H股“全流通”机制下的境内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股票以中国结算的名义托管在中国结算香港,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名义持有人列示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 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的影响如何?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港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港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证监会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详情]

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A+H股公司并不涉及
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A+H股公司并不涉及

  原标题: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 □本报记者 昝秀丽  证监会网站15日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业内人士指出,在此前试点经验基础上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三类股份可“全流通”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关于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本轮H股“全流通”试点工作,始于2017年。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证监会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和5月7日核准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两家H股企业实施“全流通”试点的申请。2018年7月10日,威高股份发布公告,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有关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关于参加H股“全流通”试点项目的申请的正式批准函件。 增强市场流动性 分析人士认为,H股“全流通”对于已上市H股完善治理、强化资本市场功能、增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起到促进作用。 川财证券表示,“全流通”有助于扩大H股融资渠道,完善企业治理、提升估值水平。H股“全流通”将为非流通内资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激活存量资产,扩大融资渠道。在“全流通”条件下,内资股获得了资本处置和流转的空间,流通性和市场参与度有望增强。 天风证券指出,“全流通”将对存量H股产生积极作用。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全流通”将增加其和机构投资者的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同时,流通股的增加有助于H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已经挂牌的H股的长期发展带来好处。 安信证券认为,H股“全流通”后,将提升H股公司在各项全球指数中的权重,流动性的增强也会加大对于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更重要的是,长期来看也会增强公司治理和企业竞争力,并吸引更多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利好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A+H股公司不涉及“全流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答记者问时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详情]

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 南向资金有新玩法?
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 南向资金有新玩法?

   原标题:2万亿市值大变革!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联想、中航科工已经先行,南向资金有新玩法? 刚刚,证监会表示,经国务院批准,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分析人士指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什么是H股全流通?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H 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 业务指引》,H股是指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9年11月15日, 港股市场有H股 280只,H股总市值约23万亿港元,A+H股 116只。此前多家市场机构估算,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股份市值接近2万亿港元。 H股总市值排名前十公司 图片来源:Choice “全流通” 是指H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内资股、 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 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H股“全流通”申请纳入中国证监会现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结合“全流通”事项特点精简优化的申请材料目录和审核关注要点已在证监会网站公布。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本轮H股“全流通”试点工作,始于2017年。 证监会于2017年12月29日宣布,启动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将遵循“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有序方式推进。 证监会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和5月7日核准联想控股和中航科工两家H股企业实施“全流通”试点的申请。 2018年7月6日,证监会表示,已经证监会核准开展试点的两家企业,均已完成股份跨市场转登记及香港联交所挂牌、外汇额度申请、银行和券商账户开立等全部准备工作,并按香港市场的有关规则进行了信息披露,相关股份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2018年7月10日,威高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函件,成为全国首批3家H股全流通试点企业之一。 近期,证监会主席易会满表示,今年6月陆家嘴论坛上宣布的中国资本市场9条开放举措已经落实了5条,剩余的4条年底前也将基本落地,包括抓紧发布H股全流通工作指引等。 H股“全流通”加速推进 赴港上市路越来越宽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 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根据技术系统开发进度,相关H股公司境内股东增持本公司香港流通股份的功能尚未上线运行,将待技术系统开发完善后按程序开通。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天风证券指出,“全流通”对存量H股将产生积极作用。对于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来说,全流通将方便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减持,增加其和机构投资者的沟通,降低信息不对称。同时,流通股的增加有助于H股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已经挂牌的H股的长期发展带来好处。该机构认为,内地上市公司大多通过H股或者红筹股等渠道在香港市场挂牌。如果上市公司的内资股东希望在香港市场减持,那么往往需要在海外搭建VIE架构,通过海外公司控股内陆经营实体来实现港股减持,这种方法需要多道手续,上市工序较为复杂。虽然H股上市不需要搭建VIE架构,但是内资股股东也无法在香港市场上减持,导致部分公司不愿意在港股上市。全流通使得内资股股东可以无需通过VIE架构就直接在香港市场减持,将会吸引更多的内地公司通过H股赴港上市,改善H股结构。 川财证券表示,“全流通”扩大H股融资渠道,完善企业治理、提升估值水平。H股“全流通”将为非流通内资股引入市场化定价机制,激活存量资产,扩大融资渠道。在“全流通”条件下,内资股获得了资本处置和流转的空间,流通性和市场参与度有望增强。内资股流动性的增加,有助于加速企业混改、完善公司治理、增强管理层激励等。此外,H股“全流通”的开展有利于优质H股增加流通市值、优化资金配置需求,降低折价率、提升企业整体估值水平。 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在题为《推广H股全流通提升资源配置效率》文章中指出,H股“全流通”对于已上市H股推动企业改革、强化资本市场功能、促进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均有着明显的正面意义。随着H股“全流通”试点圆满完成,H股“全流通”全面推广条件已具备。巴曙松建议,H股“全流通”之后在资本流动限制上可以考虑适当放松。首先,资金结算可以考虑以人民币计价,从而缓解汇率波动问题。其次,监管者可以设立一定的额度,允许内资股股东变现资金投向香港的离岸人民币资产。这一变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内资股股东变现资金的划向问题,满足股东资金在境外配置的需求。 H股“全流通”改革 对A股市场运行无直接影响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答记者问时表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 [详情]

H股“全流通”正式全面推开 《业务指引》五要点解读
H股“全流通”正式全面推开 《业务指引》五要点解读

  原标题:H股“全流通”正式全面推开,《业务指引》五大要点解读 在3家试点顺利完成后,H股“全流通”终于正式全面推开。 11月15日晚间,证监会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将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并同时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 此前在试点阶段,企业进行H股“全流通”需要满足四项基本条件,如今全面推开后,参与门槛将大大降低,选择进行H股“全流通”的公司数量有望进一步增加。 有机构观点认为,H股“全流通”将为巨量内资非流通股引入市场定价机制,一方面有利于H股上市的A股公司改善业绩表现,另一方面则有望吸引更多的内地企业赴港上市,利好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证监会表示,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 五大要点:暂时只能减持,对A股市场运行无直接影响 从《业务指引》的内容上看,共设有10条,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其中,第二条明确了H股“全流通”的概念,是指H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这里所说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具体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内资股、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 “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那么,企业申请H股“全流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又将经历怎样的流程?澎湃新闻记者将《业务指引》梳理出五大要点。 第一,还没上市的公司也可以申请。 证监会表示,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对于已经上市的H股公司,如果要申请“全流通”,应当按照“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行政许可程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 此外,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全流通”申请。 而对于尚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则可以在申请境外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一并提出“全流通”申请。 对于参与H股“全流通”的企业,《业务指引》提出的要求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外商投资和行业监管等政策要求的前提下,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自主协商确定申请流通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并委托H股公司提出“全流通”申请。H股公司提出的“全流通”申请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并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和外部批准程序。” 第二,一旦去港股市场流通就不能回头 。 《业务指引》第五条指出,境内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后,不得再转回境内。这一规定与试点阶段中国结算发布的《H股“全流通”试点业务指南(试行)》相关规定是一致的。 第三,股东暂时只能减持。 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减持和增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不过,证监会又在答记者问中指出,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也就是说,目前内资股如果要在港股市场上流通,股东只能减持手中的存量股份,暂时还不能增持。 第四,对A股市场运行无直接影响。 此前就有市场人士担心,一旦H股“全流通”恢复,大股东可以通过港股市场自由减持套现,反而会造成负面冲击,甚至可能影响A股市场。这一担忧得到了证监会的官方“反驳”。 证监会在答记者问中明确指出,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第五,参与交易需要选择境内券商。 H股“全流通”的机制安排是,境内股东通过相应H股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通过这家境内券商提交交易委托指令,再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这家券商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然后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对于境内证券公司,证监会要求其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此外,还需要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授权机构的技术系统测试验收。 有望解决两地投资者“同股同权不同利”的问题 既然对A股市场运行没有直接影响,那么为什么还要推行H股“全流通”呢? 对于内地企业在港股上市而言,有两种途径。一是红筹股模式,即内地企业在境外设立离岸公司,在中国香港挂牌上市。第二种是H股模式,内地企业拿出总股本中的一部分在中国香港发行、流通,而另一部分内资股则是不能自由流通、交易的,只能在中国法人或自然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或战略投资者之间转让。 这也就造成了过去饱受诟病的大股东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的问题。在过去,境内大股东持有巨额内资股,但却无法在港股市场套现,那么公司的H股股价涨跌对大股东来说影响就不会太大,但直接持有H股的中小投资者们却会直接受到股价高低的影响,导致内地和香港两地资本市场投资者之间出现“同股同权却不同利”的情况。 H股“全流通”之后,采取H股架构上市的内地企业将其尚未公开交易的国有股及法人股等内资股,转为外资股并在港股市场上公开交易,显然就可以解决上述问题,将大小股东利益趋于一致。 证监会也表示,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 两年来推进加速,三家试点平稳完成 H股“全流通”此前在市场停滞了十余年,从2017年底开始重启试点并不断加速。 2017年12月29日,证监会宣布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首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 当时证监会对企业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提出了四项基本条件:一是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安全及产业政策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二是所属行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契合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三是存量股份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四是公司治理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此后,证监会分别于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7日、2018年7月10日批复三家H股“全流通”试点企业——联想控股、中航科工、威高股份。证监会表示,三家企业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 2019年以来,证监会高层屡次在公开讲话中提及H股“全流通”。 2019年6月13日,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在陆家嘴论坛上宣布了进一步扩大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9项政策措施,其中,第五项就是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更好服务企业发展。 证监会在易会满讲话的次日发文介绍了H股“全流通”全面推开的筹备情况,称H股“全流通”是为了解决境外上市公司(H股公司)存量股份的境外上市流通问题,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以来,中航科工、联想控股、威高股份等三家公司27名股东持有的约71亿股存量股份获准转为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流通。试点平稳完成,取得了良好效果,H股“全流通”已具备全面推开的条件。 在正式推开之后,证监会表示,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同时也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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