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大新鲜事儿
01
金圆统一证券2024-2026年度审计机构采购结果公示
采购项目:2024-2026年度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候选供应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选供应商: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2
[建信金科]2024年度外部审计服务单一来源采前公示采前公示
03
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结果公示
询价书编码:20241206706
询价书名称:中国五冶2024年度资产支持票据业务会计服务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成交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4
中邮理财估值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中邮理财估值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采购人: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内容:新业务、新资产的核算方案及估值方案,特殊情形资产评估方案,估值模型参数设置或调整、诊断及应用,日常估值及核算处理咨询,服务期1年。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中选供应商及金额:
中选供应商: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价格:据实结算。
联 系 人:马薇
联系电话:15663450072
邮箱地址:15663450072@163.com
采购人: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之前发布的《中邮理财估值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次) 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采购内容为新业务、新资产的核算方案及估值方案,特殊情形资产评估方案,估值模型参数设置或调整、诊断及应用,日常估值及核算处理咨询,服务期1年。
2. 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2.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采购项目的应答。
2.1.3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1.5 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商。
2.1.6 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应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2磋商对象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磋商对象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磋商对象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磋商对象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磋商对象与中邮理财或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2.7磋商对象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磋商对象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2.4.1近3年(2021年至今)至少参与过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分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者理财子公司的估值核算相关咨询项目。具体请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须提交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合同签署页,未提供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案例)。
2.4.2磋商对象须满足监管相对独立原则要求,承诺对拟参与本项咨询服务进行评估,确保自身独立性。
2.5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市场风险新内模法一期咨询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市场风险新内模法一期咨询项目已完成采购工作,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市场风险新内模法一期咨询项目
二、采购内容:《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市场风险新内模法一期咨询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入选供应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
五、采购价格(元):4028000元
06
恒丰银行资本债券及金融债券发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项目名称:恒丰银行资本债券及金融债券发行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更好贯彻执行宏观调控和金融管理政策,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促进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根据我行资本情况和未来的业务发展资金需求,计划2025-2026年发行资本债券和金融债。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拟选择该公司的理由
债券发行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对恒丰银行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发表意见,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负责恒丰银行2024年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因行业特殊条件限制,发行债券出具意见函时,由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需对财务数据重新审计,从而不必浪费较长的时间及人力物力,选聘该公司能够更快的推进相关工作,且保持意见函与年报结论的匹配。
(二)若不采用单一来源带来的问题
若重新选聘其他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重新核对恒丰银行的财务数据,需要消耗较长的时问,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加大沟通成本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影响恒丰银行债券发行申报材料的准备,对发债的时间进度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谈判供应商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07
湖北银行2024年年报及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转自:四大新鲜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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