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审计报
国家宪法日
今年 12 月 4 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 月 1 日至 7 日是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 75 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 杜宏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
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根本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根本保证。
党领导人民制定体现人民意志的宪法。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国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来制定的,集中人民智慧,体现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
党领导人民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为确保我国宪法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自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党深刻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盼,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对宪法的部分内容作出修改。这些修改对于完善和发展我国宪法、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高党的依法治国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领导人民全面有效遵守和实施宪法。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法律依据,是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最高法律规范。正如宪法序言中所说,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
坚持依法立法、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制定其他法律法规最基本、最重要的法源和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或相违背。坚持依法立法,最根本的是要坚持依宪立法,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坚决把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贯彻到各领域立法和各立法环节中,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
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宪法的全面有效实施有赖于制定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将其规定、原则和精神具体化、规范化。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截至2024年11月8日,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共计305件。在此背景下,必须坚持以系统观念指导立改废释纂等立法工作,更加注重法律规范体系的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以维护宪法权威和法治统一。
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深入,必须不断完善法律规范体系,以确保各领域各方面有法可依。特别是要不断加强国家安全、公共卫生、防范风险等重点领域,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科技创新等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审查等涉外领域的立法。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必须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
建立宪法实施工作机制。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一方面,建立宪法相关规定直接实施工作机制,并对相关规定的科学内涵以及直接实施的法律特征作出明确界定,通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等机构协调解决相关工作问题。另一方面,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观念。如2024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公布了《2023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和创新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将宪法实施情况纳入人大监督范畴并向社会公布。
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对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作出原则性和纲领性的规定,有些规定细化为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权利义务能够直接实施,有些规定则是以宪法原则或宪法精神的形式存在,需要借助宪法解释才能有效实施。实践中,宪法解释程序既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决议”或者“决定”的形式解释宪法文本内容,也包括依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提出的审查建议,回应社会各方面对涉宪问题的关切。
完善宪法监督管理机制。宪法监督制度是保障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的一项重要制度,完善宪法监督管理机制要求推进宪法监督的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严格落实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通过开展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工作,把各类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各类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作者单位 审计署审计科研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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