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游新闻报道,2022年4月初,四川乐山嘉定中学教师刘波(化名)被班上女学生举报猥亵,后其在被警方带至学校辨认现场时突然坠楼身亡。半年后,涉事民警林某、辅警李某被控涉嫌玩忽职守罪。
时隔两年多,民辅警涉嫌玩忽职守罪一案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11月15日,记者从刘波家属处获悉,该案于今日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被法院判处犯玩忽职守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家属提供的材料显示,刘波系乐山市嘉定中学语文老师及班主任。2022年3月31日,刘波班上一女生以其遭受了刘波的猥亵为由,向派出所报案,随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同年4月3日下午,刘波在被带至学校辨认现场时突然坠楼身亡。因嫌疑人刘波死亡,4月13日,警方决定撤销其涉嫌强制猥亵一案。
2022年8月,民警林某、辅警李某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乐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9月26日,检方对两人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检方认定,2022年4月3日15时许,时任乐山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张公桥派出所副所长林某,带领辅警李某押解涉嫌强制猥亵罪的犯罪嫌疑人刘波到乐山市嘉定中学新村校区辨认现场,执法过程中二人违反办案规定,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将刘波)带到行远楼四楼后,林某、李某先后离开刘波身边,同时背对刘波,看向右侧墙面长达15秒,让站在教室(门窗呈开启状态)门口的刘波一直处于无人看管、失控状态,致使刘波有可乘之机,其左手从手铐中脱出并冲入教室,翻出窗外,坠楼死亡。”另外,鉴定报告认定,刘波死亡原因符合高坠致心脏破裂死亡。
检方认为,被告人林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李某系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二人在履行公务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应当以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波的女儿刘洋(化名)告诉记者,该案原定于2022年12月27日在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因故取消,直到本次开庭。此次庭审中,家属及其代理律师被告知无法作为被害人代表出席庭审,只有旁听。
“法院说是因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到他个人,但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两名警务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刘洋称,自己丈夫和代理律师旁听了庭审。
刘洋丈夫介绍,庭审进行近3小时,“检方建议对林某、李某免予刑事处罚,两名被告人认罪认罚。法院审理结束后,经合议庭评议法院当庭宣判,判处两人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 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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