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民政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政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全国民政系统牢记职责使命,勇于担当作为,奋力谱写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民政部政务新媒体推出“民政这五年——各地发展成就巡礼”专题报道,展示各地民政部门推动新时代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今天,我们一起来看广西如何加快走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广西
推进“五个民政”建设
增进八桂民生福祉
奋楫扬帆逐浪行,勇立潮头谱新篇。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胸怀“国之大者”,着力推进“暖心民政、创新民政、智慧民政、高效民政、安全民政”建设,全力兜底线、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加快走出一条边疆民族地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广西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以赤诚之心
扎实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广西民政系统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等政策的托底功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
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政策制度体系。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政策制度体系。大力实施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无纸化审批、异地申请救助等多项改革。加强社会救助政策与防止返贫监测政策相衔接,保持民政兜底保障政策持续稳定。持续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近四年,全区累计筹措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补助资金463.22亿元,2019年1月至2024年5月底,全区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66元和每人每月37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85元和每人每月526元,分别增长18%和41%。
切实加强困境儿童精准保障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构集中养育孤儿的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至1422元,社会散居孤儿的平均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至1022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与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同步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被列入广西一类医疗救助对象范围。目前,全区有集中养育孤残儿童的儿童福利机构(含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和社会福利院儿童部)17家,其中7家为市级以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自治区民政厅统筹推进,将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自治区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全区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基层儿童督导员队伍,所有行政村(社区)建立儿童主任队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人数分别达到0.13万人和1.8万人。制定印发《牵手“童”行——万名“爱心家长”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公益行动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进一步提高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
不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和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推进“跨省通办”“全程网办”“区内通办”,为困难残疾人提供便捷服务。2019年以来,全区累计为符合条件的231.5万困难残疾人和317.5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支出补贴资金57.62亿元。持续推进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2019年以来,全区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92万人次,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
以务实之举
大力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
老龄政策法规和工作体系逐步健全。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落实落地,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修订)》等文件,实施老年人福利和优待政策23项。全面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领导,自治区层面高规格组建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强有力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方参与的老龄工作体制。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截至2024年6月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3451.98万,其中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数为994.85万。全区累计创建命名8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开办各类老年大学400多所,在校学员近15万人。
兜底性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每个县(区)建有1家床位20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建成138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100%,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超过50%;将全区18万特困老年人纳入政府供养范围,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实现100%集中供养;筹措资金2.3亿元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9万户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6万张。支持发展专业化、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全区“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159家,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签约合作关系800对,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77%;全区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106家。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项目,建设普惠型养老床位1.5万张。出台旅居养老服务地方标准,评审32家旅居养老示范基地,培育出300多个旅居养老优质场所,打造“到广西过冬养老”10条精品路线;举办“到广西养老”主题活动,面向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西北地区举办旅居养老推介活动,打造全国旅居养老胜地。
以创新之措
切实提升民生服务管理水平
广西不断提升专项民生服务和管理能力水平,持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群众的多样化需求。
稳妥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设置优化调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健全完善行政区划政策体系,进一步规范行政区划调整程序。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规范地名管理,保护弘扬地名文化,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备案公告和地名标志设置,全面建立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的地名信息采集、更新、上报工作机制,收录地名信息数据54万余条。推动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认定34个“广西地名文化遗产千年古县、千年古镇、千年古村落”。推进“乡村著名行动”,遴选38个自治区级先行县(市、区),加大乡村地名命名和信息采集力度,大力挖掘宣传、传承保护乡村地名文化,赋能农业产业和乡村文旅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不断深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改革。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同步优化“全区通办”流程,取消提交居住证等材料,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多次跑”等问题。出台“三月三”“520”等节假日和特殊寓意日子开展结婚登记服务政策,不断创新便民为民服务措施。持续开展婚俗改革宣传,倡导和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举办集体婚礼、集体颁证和慈善婚礼等活动。
稳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2019年以来,全区以殡仪馆“补空白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强督导检查,印发建设指南、奖补办法等4份指导文件,支持各地加快补齐殡葬设施短板弱项,建成殡仪馆10个。每年常态化开展花坛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生态安葬,落实奖补政策,发放奖补资金,节地生态安葬理念受到越来越多群众关注和接受。
慈善氛围日益浓厚。设立“八桂慈善奖”,慈善表彰工作制度化。培育发展各类慈善组织,不断壮大慈善力量。截至2024年10月,全区已登记认定慈善组织254家,其中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110家。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有效期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75家。2019年至今,全区通过慈善组织接受捐赠约30亿元。2024年9月,第九个“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活动期间,倡导开展广西“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接收捐赠款物1.04多亿元,参与人数达31万人次,主题宣传活动规模和效果实现新突破。
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平稳健康发展。截至2024年9月,全区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共27601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联系广泛、链接资源的优势,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全区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减免、降低、取消收费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4.4亿元。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积极有效。脱贫攻坚期间,全区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投入资金3.5亿多元,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作出积极贡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全区近万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投入资金超过16亿元,对接实施帮扶项目8000多个,惠及群众800多万人。引导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每年动员全区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就业服务活动超250场(次),引导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会员单位发布招聘岗位2万多个。
新征程上,广西民政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凝心聚力、守正创新,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更加充实、幸福感更有保障、安全感更可持续,砥砺奋进谱写广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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