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提意见,并于2024年11月6日(周三)前,将附件中的意见反馈表以电子版(Word)形式发送至指定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曾艳玲
联系电话:88221030
电子邮箱:zengyanling@bicpa.org.cn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征求意见稿)》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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