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助孩子正确用网、养成健康游戏行为的过程中,家长始终是第一责任人。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规定,所有网络游戏必须接入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所有网络游戏用户必须使用真实有效身份信息进行游戏账号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
规定虽严,但为了玩游戏畅通无阻,有些未成年玩家还是开动脑筋想方设法绕过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
15岁男孩多次冒用母亲身份登录游戏、充值,被发现后要求平台退款未获法院全额支持
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案件,15岁的中学生小徐冒用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登录游戏后,又偷偷用母亲的微信给游戏充值了近5000元。
小徐母亲发现后,起诉要求平台和游戏收款方退还全部充值金额。法院一审结合双方的过错情况,酌定判决二被告公司退还小徐已消费的充值款2000元,二审亦维持了原判。
在网游防沉迷实名认证模式下,仍有不少未成年人通过身份冒用、租号等方式绕过防沉迷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未成年人未经监护人同意进行游戏充值,对于其中超过与未成年人年龄、智力相适应的部分,监护人可以主张退回充值金额,不少家长因此得以挽回损失。那为什么这一案件家长钱款没有退回?
未成年人冒用家长身份信息轻易登录网游,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也难辞其咎
网络娱乐、消费行为需从用户掌握的终端设备发起,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网络活动的安排,对终端设备、网络账号、支付工具的管理,是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上网、预防网络沉迷和非理性消费的重要环节。
这一案件中,小徐的家长仅认为问题出在网络平台和游戏方的实名认证技术漏洞,却忽视了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自身对手机设备、支付密码的疏于管理,且在类似事件已经发生过一次的情况下,又继续怠于履行对未成年人用网管理职责。
帮助孩子正确用网、养成健康游戏行为的过程中,家长始终是第一责任人,纵然依法可以申请退款,但切莫对“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机制”产生依赖性,要想切实解决游戏防沉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仍主要依靠家长的参与和监督。
家长不能把希望寄托于未成年人退款机制,想当然地认为平台对未成年人打赏负有全额退款的义务,这不仅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对切实解决孩子游戏沉迷问题于事无补。
出品 | 民生周刊新媒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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