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
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
于9月29日上午10时
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9月29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集体乘坐礼宾车,由国宾护卫队护卫前往人民大会堂。新华社记者 高洁 摄
9月29日,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集体乘坐礼宾车从住地出发,由国宾护卫队护卫前往人民大会堂。新华社记者 曹灿 摄
在雄壮激昂的《向祖国英雄致敬》乐曲声中
习近平
为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
颁授勋章奖章
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这是9月29日拍摄的人民大会堂。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这是9月29日拍摄的人民大会堂。新华社记者 李响 摄
国家主席习近平9月13日签署主席令,根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13日上午表决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五周年之际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授予15人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根据主席令,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今天,致敬闪亮的他们!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