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五花八门的偷拍器,让人意想不到,而偷拍设备在形式上的更新换代之快,也让人直呼防不胜防。
近日,大庆市红岗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窃照专用器材案,被告人把手机改装成“偷拍神器”并销售,最终被判拘役并处罚金。
家住大庆市红岗区的王某经营了一家二手手机店,生意还不错,他却不满足。在未取得任何批准、许可的情况下,王某在网上购买了手机改装工具和配件,将手机的内置摄像头改到手机底部,变成了具有隐蔽性、偷拍性的手机摄像头。
之后,他在网上发布出售改装手机摄像头的广告,想通过这种方式获利。好在他的犯罪行为及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被传唤到案后,王某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经过鉴定,王某非法改装的手机设备为窃照专用器材。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非法改装手机的方式,非法生产窃照专用器材,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生产窃照专用器材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认罚,量刑时从轻处罚,遂判处其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对其非法改装的手机予以没收。
据了解,手机是可以合法改装的,但如果实施“非法偷拍”并进行牟利的话,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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