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 | 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哪些情形应当从轻或加重处分?

党纪学习教育 | 哪些情形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哪些情形应当从轻或加重处分?
2024年04月30日 18:02 青海卫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纪律审查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

“强迫他人违纪”,是指在被强迫的党员没有违纪主观故意情况下,违背其意志,采取胁迫等手段迫使其违纪的情形。

“唆使他人违纪”,是指教唆、挑动、指使其他党员违纪的情形。

(二)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三)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再犯”,指党员因违纪受到党纪政务等处分后,又再次实施了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故意违纪行为。

(四)违纪受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没有交代的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漏错”。构成漏错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一是违纪党员前一次受到的是除开除党籍以外的党纪处分,或者是政务处分等处分;二是遗漏违纪行为必须是在处分决定生效后发现的;三是遗漏违纪行为必须是在处分决定生效以前实施的。

党员受处分后又被发现此前未交代的违纪行为,说明其在前次组织审查期间,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没有如实向组织交代自己存在的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问题,必须从严惩治。

(五)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情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

  “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前向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二)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这种情形是指被审查党员在组织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如实说明组织已经掌握的本人违纪违法事实。

三)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或者有其他立功表现。

  “同案人”指与被审查人共同参与、实施了违纪行为的人,其中既包括党员和党的组织,也包括非党员和非党组织。

  “其他人”指没有与被审查人共同参与、实施违纪行为的人,既包括党员和党的组织,也包括非党员和非党组织。

  “有其他立功表现”,是指提供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阻止他人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抓捕其他职务犯罪案件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为国家挽回损失等情形。

(四)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主动挽回损失”,是指违纪党员在其实施的违纪行为已经造成损失的情况下,主动采取有效措施,挽回损失的行为。

  “消除不良影响”,是指违纪党员在其违纪行为已经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下,主动采取弥补措施,消除影响的行为。

  “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是指违纪党员在已着手实施违纪行为,但尚未造成危害结果的情况下,主动放弃继续实施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积极措施阻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五)主动上交或者退赔违纪所得。

  这种情形是指主动将违纪所得上交组织。不包括将违纪所得退回送礼人等情形。

(六)党内法规规定的其他从轻或者减轻处分情形。

来源:中国纪委国家监察网站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党员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