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被罚14余万元

来宾某加油站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被罚14余万元
2024年04月30日 15:10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4月29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日该局对来宾市某加油站处以罚款146346.2元的处罚,并公开曝光,原因是该加油站销售了不合格的成品油。

图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加油站对成品油进行抽样,确保质量安全。图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加油站对成品油进行抽样,确保质量安全。

2023年11月28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经营的95#车用汽油进行抽样检查,分别委托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检验。12月14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收到广西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U23-004932),判定当事人的2号油罐4号加油机16号加油枪销售的95#车用汽油不合格。随后,当事人于12月21日向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提交了《油品复检申请》。12月22日,该局执法人员和当事人共同核对油品备样,确认封签完好、标签记录相关信息无误后,一起将此油品备样送往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进行复检。

2024年1月4日,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钦州市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为SY2023W0111)。根据该报告,当事人销售的95#车用汽油判定为不合格。当天,该局依法将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

图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图为来宾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经查,涉案95#车用汽油是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2日与广西某公司签订《油品销售合同》并购进32吨,11月23日送达当事人并卸入2号、3号95#车用汽油储油罐,入库量32.78吨(43941.2L),价税合计274612.6元,进货价为6.25元/L,以7.98元/L进行销售,已售罄。抽样时,2号储油罐95#车用汽油库存量为15591L,3号储油罐95#车用汽油库存量为9994L。因此,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此批95#车用汽油涉案数量共为25585L。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成品油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4262.05元,处罚款102084.15元,罚没款共计146346.2元。

作者 |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廖胜华

编辑 | 杨丽

审核 | 沈艳阳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9 瑞迪智驱 301596 25.92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9.6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