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长安街知事
据人民日报消息,4月12日,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山东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述涛受贿一案。
大同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孙述涛利用担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山东省威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山东省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山东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业务承接和职务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9亿余元,其中7338万余元截至案发时尚未实际取得。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孙述涛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孙述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述涛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孙述涛出生于1965年1月,山东高密人,曾任菏泽市副市长、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威海市市长、威海市委书记等职。
2018年1月,孙述涛升任山东省副省长,同年6月任济南市市长。2023年1月,他任山东省政协副主席,3月即官宣被查,10月被“双开”。
通报显示,孙述涛通过私营企业主获取高额理财收益,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政绩观扭曲,为谋求个人进步搞经济数据造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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