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用益观察
据报道,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针对部分信托公司、银行理财公司、保险资管公司下发《资产管理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据获取的意见稿显示,该文下发对象包括7家信托公司、8家理财公司、5家保险资管公司,以及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
意见稿明确了信息披露的一般规定,包括信息披露责任、方式、一般信息披露内容、信息披露合同约定等。
明确产品存续期信息披露规定,提及产品管理人要在每个季度结束起15个工作日内披露产品季度运作报告;在8月31日之前披露产品的半年度运作报告,在每年4月30日之前披露上一年的年度报告。
近期信托业暗流涌动 监管频频出手
近期,多家信托公司被窗口指导。要求严格落实《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机构须通过“融资平台查询系统”查询确认相关平台是否列入监管名单中。若在名单之内,不管作为融资主体或者担保主体,相关债务只减不增,降低高息非标融资。
这直接导致部分信托公司已经发行的政信产品直接下架,对融资主体进行紧急排查。
6月14日,上海金融监管局向辖内信托公司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与理财公司合作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对配合理财公司使用平滑机制调节产品收益,配合理财公司在不同理财产品间交易风险资产,为现金管理类理财违规投资低评级债券、违规嵌套投资存款提供通道,配合理财产品不当使用估值方法四类问题进行排查,要求信托公司认真制定整改计划,扎实推进整改。
此外,大业信托全面暂停三方代销。这意味着信托公司和第三方财富公司的合作再次被监管重视,或许很快面临强监管。
目前信托产品销售渠道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信托公司直销,第二类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代销,第三类为第三方代销渠道。但由于第三方代销存在诸多风险隐患及监管盲区,一直都是游走在“灰色地带”。
用益金融信托研究院研究员喻智表示:“最近有不少信托公司在产品销售方面比较谨慎,主要是这段时间监管较严,除政信类项目外,部分标品项目也是监管关注的重点。”
来源:券 中 社、财 联 社、北 京 商 报等
责任编辑:张靖笛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