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隆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郑柳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郑柳丹女士原定任期至2025年12月25日,现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柳丹女士持有公司股票119,1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郑柳丹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
公告表示:郑柳丹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董事会对郑柳丹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据了解,郑柳丹女士是在2019年7月接替陈志君先生任职隆利科技财务总监。郑柳丹女士出生于1986年4月,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集力制伞(惠州) 有限公司会计、隆利科技成本会计、财务主管、财务经理。2019 年 7 月至今任隆利科技财务总监。
公告同时表示,隆利科技已经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婷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关于新任财务总监的简历显示,韩婷女士出生于1986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项目经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经理、深圳市知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德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
韩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韩婷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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