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9月6日消息,湘财股份(600095.SH)昨日晚间公告称,子公司湘财证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共计10起案件)起诉状、举证通知书等文件,涉案金额为16.7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本公告日,湘财股份及其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未披露的诉讼、仲裁的数量为16起,涉及金额为16.96亿元(含本次10起诉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30%。
湘财股份公告截图
湘财股份表示,因本次披露的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裁决,并且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等情况,相关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实际影响以法院或仲裁机构的最终判决或裁决为准。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本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湘财证券发布的两封应诉通知书中,湘财证券都是被告之一,其余被告为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广东中诚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罗静、广东康安贸易有限公司;而原告均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云南信托以侵权责任纠纷为案由,认为罗静、中诚公司、苏宁公司和湘财证券的行为共同造成了云南信托经济损失。
湘财股份表示,上述案件涉及的信托产品,湘财证券作为代销机构的,曾有投资者对云南信托、湘财证券等机构提起过诉讼。在已生效的判决中,最高人民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均未支持相关要求湘财证券的连带或赔偿等诉讼请求。
红星新闻记者 谢雨桐
编辑 余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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