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门窗生意的王某突然接到“学校主任”的电话,称需要做100套门窗和配电箱,想到大生意上门,没有配电箱渠道的王某赶紧按照“学校主任”给的联系方式与有配电箱的供货商沟通,并先行支付9万元的货款。岂料,这9万元给了出去就石沉大海……
5月2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甘孜州稻城县公安局了解到,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民警介绍,5月22日,稻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在稻城做门窗生意的王某报警称:自己被骗了9万元。
经查,2023年5月20日,王某微信收到一位自称是某学校的“何主任”好友申请,广交朋友的王某想都没想直接通过,通过后“何主任”直接向王某说学校需要定做100套门窗和配电箱。
王某心中窃喜,心想此次得到了一笔大生意,而且对象还是学校,苦于自己没有配电箱的进货渠道,王某向“何主任”讲了自己的困难。
听到王某的困难后“何主任”便向其推荐一个供货商的微信,说该供货商处有卖配电箱,王某加该供货商的微信后,通过沟通敲定价值9万元的订单,王某随即向“何主任”提供的银行卡号转去货款,“何主任”向王某微信发送转款截屏称已转款至配电箱供货商处。
王某在和供货商沟通时得到反馈没有收到过货款,反应过来被骗的王某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民警表示,这类诈骗方式主要针对的受骗对象是销售猪肉、蔬菜、开饭店、食杂店、制作门窗等个体商户。诈骗手段多为:骗子伪装成学校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个体商户,以学校需要采购特定物品为诱饵。提供特定物品的采购途径,告知供货商(骗子伪装)联系方式,并许诺给予个体商户赚取中间利润差价。供货商(骗子伪装)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需要提前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再发货,一旦受害人转账发现被骗,骗子就消失了。
警方提示:任何学校、企事业单位均不会轻易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与个体工商户合作,更不会要求群众汇款。
单位采购物资会履行严格的程序,切莫相信电话联系和汇款转账的要求,遇到类似情况,要提高警惕,面对面核实对方真实身份。如对方以各种理由不予见面,一定要立即停止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一旦被骗,请保持冷静,及时拨打110报警,留存聊天、交易记录,配合公安机关开展相关工作。如有疑问可拨打全国反诈热线96110咨询。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图据稻城警方
编辑 何先锋 责任编辑 魏孔明
“掌”握科技鲜闻 (微信搜索techsina或扫描左侧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