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第三批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介绍,此次发布的八个案例精选自全国各地法院报送的典型案件,既涉及赡养、继承、居住权益保障等传统领域,又涉及养老产业、消费欺诈等前沿热点问题。既侧重考虑老年人特殊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状况,也注重对养老相关产业的规范和引导。
据介绍,这些案例主要具有三方面的特征。一是着眼居家养老、财产权益保护等民生问题,让老年人能够幸福安度晚年;二是聚焦健康养老、消费欺诈等重点领域,净化老年人生活环境;三是弘扬孝亲敬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例一:
老人将存款交儿子保管用于养老
被儿子支取3000元,法院判返还
在着眼居家养老、财产权益保护等民生问题,让老年人能够幸福安度晚年方面,陈宜芳介绍,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老人生活照顾、财产管理等成为困扰许多家庭的难题。被指定的监护人能否尽心尽力、依法履职,由谁来履行监督职能,更是实践操作的堵点。
本次发布的赵甲、赵乙、赵丙申请指定监护人纠纷一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监护人的同时要求其定期公示财产管理及监护情况,由近亲属共同监督,让失能老人得到最有利监护。近年来,子女以“为父母好”为由监管掌控父母财产的情况时有出现。经济上不自由,影响了老年人生活的便利程度及幸福感。
而在任某诉李某合同纠纷一案中,老人任某将其剩余存款交由其子李某保管并安排供自己养老使用,后任某提出从该存款中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遭到李某拒绝。法院判决李某返还任某相关款项。该判决依法保护了老年人对财产的自由处分权,明确子女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老年人使用个人财产。
案例二:
老人购买防癌险
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应赔付
谈到聚焦健康养老、消费欺诈等重点领域,净化老年人生活环境方面,陈宜芳表示,平安健康是人生最大的财富,身康体健对老年人来说,更是头等大事。全面的医疗保障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重要支撑。目前,除我国社保体系承担的老年人医疗费用外,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老年人医疗、健康等需求推出多种保险产品,为老年人健康养老提供了更多选择,特别是对患有重大疾病的老年人更有特殊意义。但有的保险产品投保门槛较低,而老年人多存在一些基础病情况,容易产生纠纷隐患。
在此次发布的李某诉某保险公司健康保险合同纠纷一案中,老年人李某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老年防癌险,后因确诊癌症向保险公司索赔,该保险公司以老人曾患慢性支气管炎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
该案判决明确,保险公司承保时未询问相关情况,老年人对此不负有告知义务,不属于投保人故意隐瞒,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该判决有力维护了患重大疾病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老有所安,同时也对保险公司在该领域业务存在的法律风险起到提示作用。
据介绍,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越来越注重生活品质。老年群体消费正从“衣食住用行”等传统消费逐渐向服务型消费拓展。部分企业关注到养生养老服务的商机,以提供疗养服务、支付预订金获得会员资格和积分消费等名义吸引老年人签订养老合同,进行大额充值消费。
在吴某诉某养老公司养老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某养老公司收到吴某定金后无法提供相应服务。法院在认定养老服务机构根本违约的同时,将涉嫌犯罪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打击恶意诱导老年人养老消费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净化养老产业,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新兴养老产业的发展。
案例三:
老人欲到养老机构安度晚年子女反对
法院判支持老人意愿
谈到弘扬孝亲敬老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时,陈宜芳介绍,中华民族素有安土重迁、落叶归根的传统。老年人对旧有居所往往怀有多重情愫和美好回忆,对自身社交、就医养老处所也有自己的现实考虑。
在此次发布的吕某诉戴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中,房屋为吕某父亲生前所在单位的保障性住房,吕某父母购买后长期居住在该房屋内,为处分便利登记在吕某名下。吕某欲置换房屋以提高居住品质,但其母戴某已至耄耋之年,有在此颐养天年直至终老的意愿。判决明确家庭成员在老年人居所选择上不能仅考虑自己便利以及自己对居住品质的理解,应尊重老年人的选择,不应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居住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元,子女赡养、夫妻扶助,是老年人最常见的养老方式。敬老、养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基本的伦理道德观。据悉,在孙丙诉袁某、孙乙继承纠纷一案中,子女与配偶虽同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但在依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时,判决考虑了各继承人履行义务的情况,并特别注意保护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并共同生活的被继承人老年配偶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居住权益。
此外,现实生活中,有些老年人基于家庭现实情况考虑,选择在养老机构安度晚年。应当依法保障老年人自主选择养老方式的诉求。在苏甲诉苏乙等赡养费纠纷一案中,苏甲要求到养老机构生活。判决支持了老年人对养老方式的选择,同时,考量其实际需要、各子女经济条件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判决子女给付赡养费并看望、问候老人。体现了对老年人在养老方式上自主意愿的尊重和对于精神赡养的倡导,使老有所依得到更全面保障。
案例四:
冷敷贴变抗衰老预防疾病保健品
商家被判三倍赔偿
近年来,不法分子瞄准与老年群体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保健养生领域,播放虚假视频,进行夸大或虚假宣传,人民法院如何打击虚假宣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也备受关注。
此次发布的杨某某诉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该公司工作人员将仅具有物理退热功能的冷敷贴虚假宣传具有抗衰老、预防疾病功能,诱导老年人购买,法院在认定商家构成欺诈的基础上判决三倍赔偿,坚决打击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行为,维护老年消费群体合法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也特别就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向广大老年人作出提示:
一是老年人要增强反诈意识,谨慎处置财产,特别要警惕在养老服务领域中多发的诈骗类违法犯罪。一些不法分子常常以老年人关注的养生、养老服务和养老投资等名义,诱骗老年人。因此,对于不了解的投资领域和不熟悉的服务产业,建议广大老年人还应在与家人充分协商、经正常渠道清楚了解企业信用、人员资质及法律风险等相关资讯后再作出决定。
二是老年人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注意抵御虚假宣传背后的消费风险。有些商家和个人以免费赠送小礼品等作为引诱,通过扫码、加好友、进入聊天群等方式获取老年人个人信息,创造机会接近独居老年人,通过培养情感或以利益、优惠来诱惑老年人进行不理智大额消费。近年来更是利用微商、直播等自媒体途径夸大虚假宣传食品、药品等各类产品的功效。对这样的消费陷阱和宣传攻势,老年朋友更应注意防范。不要轻易将自己和家人的身份证号、住址、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告知他人,以免上当受骗。
三是老年人要提高法律意识,懂得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老年人在人身权利、婚姻自由、财产权利等受到侵害或威胁时,要注意保存证据,并及时与家人、朋友、当地居委会(村委会)、老年人保护组织等取得联系,寻求帮助。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并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赵倩 北京报道
责编 任志江 编辑 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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