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悲剧源于一场直播。
10月15日,湖南省株洲市的网红“罗小猫猫子”在一场直播中自杀,经抢救无效去世。
当日,“罗小猫猫子”在个人视频账号发布视频并配文“这大概是最后一条视频了吧,谢谢你们一路陪伴”。她在视频中称自己得抑郁症很久,甚至在住院两个多月,自己平常作品中快乐的样子也只是为了让大家看到后开心。
“但最近我真的绷不住了,想知道原因的话,就来小号看我的直播吧。放心,这一条直播一定不是带货或广告。”她在视频中表示。在这条视频中,她看起来脸色十分苍白,情绪也比较低落。
直播中,“罗小猫猫子”拿出一瓶褐色的液体,一口气喝了下去,并举着空瓶说“刚才我已经喝掉了”。喝完之后她掐着自己的脖子,看上去很难受。
视频发布后不久,噩耗传来,女孩因抢救无效离世。
据媒体报道,直播中,有部分网友留言怂恿她自杀,不少人猜测其自杀和直播间网友怂恿有关。
网传截图显示,“罗小猫猫子”在直播间中拿出农药时,有网友在直播间曾留言起哄称“快喝吧”。
其中,有用户“你最珍贵”曾评论:“哈哈哈真喝了。”后该评论被删除,平台也无法搜索到该用户。而后在该直播平台官方微博看到,网友“你最珍贵”已被封禁账号,理由是打击网络暴力言论。
据@四川观察 消息,一知情者接受采访时证实了这种说法,她透露,一开始@罗小猫猫子 并没有打算自杀,当时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挽回其前男友,所以直播间的农药是兑了饮料的,“她当时不想死”,所以后续的120、110也是她自己打的,这名知情者认为,@罗小猫猫子 真正自杀是因为直播间网友们的怂恿。
据新京报报道,@罗小猫猫子 的母亲告诉记者,她们在山东处理女儿的后事,同时透露,事发时直播间有网民起哄,将追究起哄者的法律责任。
据悉,“罗小猫猫子”在该短视频平台上粉丝有67.8万,总共发布38条小视频,内容多以生活穿搭类为主,此外,还经营自己同名淘宝店铺。
起哄者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分析认为,在直播中留言让事主喝下去的网友,涉嫌帮助自杀。如果查明,该留言与自杀有直接因果关系,则该网友涉嫌故意杀人罪。如果该留言与自杀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渲染自杀现场氛围,起哄闹事,对自杀有间接促进作用,亦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治安处罚。同时,起哄自杀也是民事侵权行为,起哄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另据新华日报,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超强说,直播间起哄的行为,是否对主播最终自杀的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这是起哄者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
如果起哄者的起哄行为,直接激起主播自杀的念头,并对主播实施自杀行为产生直接影响,则这些起哄者的行为涉嫌教唆他人自杀。
至于是否可以定故意杀人罪而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一定争议。方超强认为,考虑到网络直播的特性,促成主播自杀的直播间环境也是多个起哄者的不同行为相互影响形成的,所以最终判罪定刑的可能性不高。但这不妨碍这些起哄者就此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当然,主播作为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就其自身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起哄者的起哄行为在主播自杀这件事上,并非主要原因;主播自行做出自杀决定和行为才是主要原因。
直播平台要负怎样的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短视频平台属于网络服务提供者,负有审核用户发布信息的责任。此事在直播过程中发生,对于平台的责任可从以下几方面分析。
1、自杀信息是违规信息,对此,所有平台都应采取措施。但即时的直播时能否出现关键词或相关信息,让平台判断确认这是一场“自杀”?
2、直播过程中直播间人数。如果人数多,平台审核责任更高。
3、平台事后虽作出封禁措施,但事先能否审核评估?如果平台是先审核再放出内容,当然就不会有直播这个行业。但相关工作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予以删除。此外,在直播过程中还会有举报,此时平台有权采取追封措施,特别是现在很多直播是可以回看的。
图片来源:壹图网
朱巍介绍,此次事件说明,平台应该充分采取追封、现场封禁、现场监管等多措施结合的方式进行直播监管。直播平台应建立人工智能审核与畅通举报渠道相结合的方式,包括平台对敏感词的审核、捕捉等,来监管数量众多的直播间。
朱巍还认为,现在直播间的一些围观,靠围观的方式来发泄情绪,一些围观者只图一时口快,而不计后果。“所以说,从伦理道德和社会责任角度,此事件中的起哄围观者是应当承担责任的。”朱巍说。
来源丨澎湃新闻、中新网、21世纪经济报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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