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学不了吃亏,学不了上当——#搞懂所得税会计#之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大白话理解

CPA,学不了吃亏,学不了上当——#搞懂所得税会计#之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大白话理解
2024年07月22日 06:30 中国会计视野

如果你通过看我前几天写的文章,好不容易理解了一点负债的计税基础的话,

那么下面这种负债,可能会让你立马原地爆炸,因为你会发现,之前的理解在这里好像一下子全被推翻了。

没错,我说的就是“预收账款”

绝大部分负债,对应的都是当下发生的成本/费用;

只有预收账款,是独一无二的烟火,它对应的是未来的收入。

预收账款为什么算负债呢?

因为公司虽然收到了钱,但还没履行应该履行的义务,也就是还没发货给客户。

大部分负债的偿还方式是钱;

预收账款这种特殊负债的偿还方式是交付商品。

哥玩的就不是你们凡人的游戏规则,就是这么鹤立鸡群,一枝独秀。

学CPA的过程,就是先梳理,再推翻,再摸索,再重建的过程。

你们都误会制定准则的大佬了,你以为他们定这么复杂的规则是故意要为难我们吗?

不是,那是在定期给我们的大脑做保养呢。

CPA,学不了吃亏,学不了上当。

永远让我们的脑子在高速运转,永不停歇,永不生锈,不然老年痴呆了怎么办?

他们真是为了我们的晚年生活操碎了心,我哭死。

要想晚年耳聪目明精神矍铄,就得年轻时候买本轻松过关每天刷一遍。

刷一刷,十年少。

举个例子,

我徐某人开了一家天上难找地下难寻、宇宙第一、太阳系扛把子的超超超高科技公司,生产的产品市场十分广阔,其他人的生产水平还停留在实验室,而我早已攻克了技术难题实现了量产。

由于产品过于供不应求,想买我产品的客户从这里排到了法国,为了平衡一下供需,我直接规定,想订购的客户必须先付款,再提货。

2023年的第一天,我就收到了客户小A打过来的1000万订货款,而发货时间定在了明年。

借:银行存款  1000万

贷:预收账款   1000万

在会计上,

这预收的1000万不算收入,于是当期我收入为0,成本为0,利润为0;

预收账款的账面价值=1000万;

在税法上,

这预收的1000万同样不算收入,于是在税局眼里,我这家公司收入为0,成本为0,利润为0;

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1000万。

会计和税务实现了难得的统一。

有老铁问了,等等,这不对啊!

你之前一直跟我们灌输的是,税局喜欢的是收付实现制,不是权责发生制。

虽然这1000万在会计口径下还不能算收入,但公司实打实收到钱了呀,此时不收税,什么时候收??

税局认可的利润表应该是收入1000万,成本0,利润1000万才对。

这样说的老铁一定对这个商业世界有些误解。

如果关注我的粉丝里有小老板的话,请你扪心自问一下,你们做生意能做到先收钱再发货吗?

别说先收钱再发货了,就是先发货再收钱,都不一定能卖出去;

就算勉强卖出去了,账期至少半年,半年后对账走流程又是两三个月,最后开了银承,又是半年后到期。

这还算好的,不少中小企业为了销量,对买家资质的质量把控也会下降,搞不好货发出去没几个月,客户就倒闭了,那还谈什么还钱?

账面上看着利润还可以,再一看全藏在了应收账款里。

什么?你说你不接受赊销?

接受赊销,你还有收回应收账款赚到钱的可能;

不接受赊销,你明天就可以关门大吉了。

帮客户垫资,oh不对,是赊销,是做生意的不二法宝。

什么?你说我举例不客观,小公司可能不行,但大公司是可以做到先款后货的!

给你偷偷讲个鬼故事,全国中小企业的占比是99.8%。

鉴于此,税法没必要为了这种并不常见的情况非要跟会计抬杠,非要坚持收到钱就要开始确认收入、开始收税。

什么叫抓大放小,什么叫求异存同,什么叫格局?!

等哪一天大家做生意都是先款后货了,或许这条规则会变。

但是现在,洗洗睡吧,别想了,梦里啥都有。

有老铁又问了,那为啥这笔预收账款的计税基础是1000万呢?

教材上写的是,

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

如果计税基础是1000万,那岂不是意味着,未来期间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金额就是0了???

为什么明明是收入,却要用“税前抵扣”这种明显看起来就是成本费用专用词的表述?

为什么可以抵扣的金额偏偏是0?

这个看不懂,真的不怪你们,是教材不当人。

大家可以这样理解,

我徐某人在明年2024年发货(假设没有成本,对,我就是这么任性,空手套1000万),那2023年和2024年的利润表分别是:

我公司收到的这1000万,在2023年不用交税,在2024年需要交税,因为在2024年正式确认为收入了。

如果2023年的预收账款在未来期间(也就是2024年)允许从税前扣除,那就意味着,2024年的税前利润会变成:

确认的1000万收入-成本0-按税法规定可以扣除的1000万=0。

合着这1000万,我税务局苦苦等了2年,就也没收到一毛钱税呗。

2023年不交,2024年也不交,你真当我税局是吃干饭的?!

我们再来理解一下,

2023年收到的这1000万,在当下(也就是2023年)不交税,但在未来确认为收入的时候(也就是2024年)要交税,既然要交税,自然不能从未来(也就是2024年)的利润中扣除,所以未来可以抵扣的金额为0,所以,

预计负债2023年的计税基础=账面价值1000万-未来可税前抵扣的金额0=1000万。

如果还是不懂的话,可以再换个简单粗暴的角度来理解:

2023年这1000万预收账款,

会计和税法都不认为这是收入,都不认为要交税;

会计和税法,从头发丝丝到脚趾尖尖,都没有分歧,那自然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也是一样的,通通都是1000万。

如果还是不懂,那就硬记吧,我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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