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3月31日消息,此前,上市公司片仔癀状告上海医药下属厦门中药厂商标侵权一案引发了业界关注。今日,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助理兼运营总监林俊锋透露,已接到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原告片仔癀的做法有违客观史实,也缺乏法律依据。
此前,片仔癀曾发布公告称,厦门中药厂在报刊、自己的药品宣传中对片仔癀大肆侵权,利用不正当对比、诋毁挤压片仔癀药品,这些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并已向漳州市中院递交民事诉讼状,向厦门中药厂索赔3000万元。
片仔癀董秘林绍碧此前接受媒体采访表示,八宝丹和片仔癀虽存在相同成分,如蛇胆、牛黄、麝香等,但根本是两种不同产品,八宝丹有借片仔癀的品牌优势提升知名度的嫌疑。
今日,在上海医药201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林峻锋公开表示,已接到法院送达的片仔癀诉八宝丹案件的相关司法文书,现已聘请律师团队作为公司代理人,将着手从程序与实体证据两方面组织抗辩。
针对原告片仔癀的起诉,厦门中药厂认为,原告的陈述有违客观史实,也缺乏法律依据。
林俊锋详细解释了“八宝丹”产品的发展脉络。他表示,据传在明嘉靖年间,有位御医携宫廷秘方逃离皇宫,隐居漳州璞山岩寺为僧,用麝香、牛黄、蛇胆、三七等名贵中药,用宫廷绝密配方及其独特工艺,精制而成“八宝丹”。
因闽南人称各种炎症为“癀”,将“八宝丹”切片使用,一片即可止癀,故百姓给该药取名为“片仔癀”,久而久之,八宝丹便称为“八宝丹片仔癀”,也称为“八宝片仔癀”,二者属于同宗同源。
清末民初,漳州市面上制售八宝丹片仔癀的惟以馨苑茶庄、高峰药房等为知名。民国中期,高峰药房将业务重点放在厦门。1958年,高峰药房与甘惠堂、一贴灵等联合组织跃进制药厂,主打产品之一为片仔癀。
1964年9月,跃进制药厂并入思明制药厂,后者于1965年与厦门制药厂中药车间合并组建为厦门中药厂。之后由于国家计划经济体制的原因,厦门中药厂曾停止生产“片仔癀”。
80年代末,厦门中药厂恢复海外市场出口,因“片仔癀”已成为注册商标,遂恢复原名“八宝丹”,并于1994年重新获得国内批准文号,开始国内市场销售,使用“鼎炉”为注册商标。2002年9月,厦门中药厂完成整体改制更名为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林俊锋的结论是,八宝丹的历史沿革很清晰,并没有虚构历史事实,反而是片仔癀违背了史实。
“我们将进一步协助律师积极做好应诉准备,客观全面展示历史事实,让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最充分保障。”他这样说道。(徐雯 发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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