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贵公司半年报业绩是否没达创业板业绩预告披露规则?!例如这一条:“创业板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将出现特定情形时,应当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预告,这些情形包括净利润为负、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实现扭亏为盈、期末净资产为负等”
董秘回答(东方日升SZ300118):
亲爱的投资者,您好!根据创业板的相关规定,半年度业绩预告无强制性要求,具体业绩信息请您关注公司届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定期报告等相关公告。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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