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5.1.1条规定:“上市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公司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预告。公司2024年一季报净利润2482万,2023年半年报1805万,难道二季度公司净利润连236万都没有吗
董秘回答(兴森科技SZ002436):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经营情况请关注后续的定期报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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