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按照新规,公司一致行动人不符合减持条件,是否应该公告终止减持行为?
董秘回答(力诺特玻SZ301188):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减持行为,且无减持计划。 公司7月10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减持主体为济南财金复星惟实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复星惟盈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公司将持续提醒股东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对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信息由新浪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新浪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
现在送您60元福利红包,直接提现不套路~~~快来参与活动吧!
![](http://n.sinaimg.cn/client/0/w400h400/20230717/feff-61f40fe29ed9a87e9ececd41dfc7fee5.png)
![](http://n.sinaimg.cn/finance/cece9e13/20200514/343233024.png)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http://n.sinaimg.cn/finance/72219a70/20180103/_thumb_23666.png)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