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秘您好,接上提问您的疑惑,贵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6月27日,距离2023年6月27日还有五个多月,这五个月内如果贵公司没有获得证监会的批准就失效了。另,证监会审核还需要时间,请问您明白了吗?
董秘回答(大豪科技SH603025):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董事会是由股东大会选举。一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是为了方便快捷办理相关手续。股东大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可以依法依规决定公司的所有事务。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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