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请问贵司为何不用每个月披露一次退市风险警示以及债权人申请重整进展公告,这符合上交所规定吗?
董秘回答(*ST方科SH60060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条款规定,公司于2022年7月1日、8月4日、9月3日分别披露了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临2022-047、临2022-054)。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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