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夏总你好。刘代欢先生与长沙碳慧签订《出资(股权)转让 协议书》,其将持有的永之清碳 33%股权以人民币零元作价转让给长沙碳慧。请问零元作价是溢价、折价或平价转让?交易作价是否合理,交易行为是否需要出具评估报告,零元作价转让交易行为是否涉及交易双方(即公司或个人)税务风险。请详细解答。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本次永之清碳33%股权的交易作价按照认缴出资额平价转让,作价合理,未出具评估报告。交易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时未实际出资,永之清碳公司亦未盈利或有其他增值,未涉及税务风险。相关公司情况请您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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